馬太福音 5章20節 到 5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四、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5:20-48 ◎本段舉出六個例證來說明何謂「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每一段都是先引述猶太人 在會堂中常聽到文士對律法的解釋,然後耶穌再說出他自己的意見。 (一)前言: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5:20 ●「義」:SG 1343,「公正」、「正義」、「公平」。 ●「法利賽人」:SG 5330,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 ,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 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 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文士」是研究律法的專家,「法利賽人」則是公認虔誠遵守律法的人,耶穌要 求信徒的義必須勝過這兩種人,這對當時的聽眾是相當震撼的宣告。 ◎學者們認為馬太福音的「義」與保羅的「義」用法並不相同,比較有「行為性」 的意思。不過看後文的六個例子,其實耶穌強調的義,是由內在動機正確出發的 全人義行,而非僅追求外在行為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