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2章1節 到 22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七、娶親宴席的比喻  22:1-14路 14:16-24 (不過有解經家認為這兩段並不相同,是耶穌兩次用類似的場景來比喻)
    (一)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派遣僕人去請客人赴宴,但客人不肯來。 22:1-3 
          ●「娶親的筵席」:SG 1062,「婚禮」、「婚宴」、「喜酒」,原文是複數型態,這是因為一
                            個婚筵分成好幾個部分,常常長達數日之久。後文 22:8,11,12 中用單數的
                            形式,意義是一樣的。
          ●「打發」僕人:SG 649,「差遣」。
          ●「請」:SG 2564,「邀請」、「呼叫」。
          ●「被召」:SG 2564,「邀請」、「呼叫」。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派遣僕人發出初步的
            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
            則不赴宴」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在此最後的
            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
            的舉動就等於宣戰(參考自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猶太人常將彌賽亞時代的福樂比喻為筵席,又常將神比喻為「王」,因此這個比喻就不言而喻
            了。
          ◎ 賽 25:6 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
            的陳酒,設擺筵席。

    (二)王又派遣其他僕人去請客人,說明自己已經預備妥當,請他們來赴宴。 22:4 
          ●「打發」別的僕人:SG 649,「差遣」。
          ●我的「筵席」:SG 712,「早餐」或「午餐」,大約十點吃。而 路 14:16 的「筵席」是
                          SG 1173,指「晚餐」。不過當時的婚宴會進行很多天,這應該是開始的那一
                          餐。
          ●「牛」和肥畜:SG 5022,「公牛」。
          ●牛和「肥畜」:SG 4619,「養肥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各樣」都齊備:SG 3956,「每一個」、「全部」。
          ●各樣「都齊備」:SG 2092,「準備好」。

    (三)那些被請的人有些不理會,有些去做自己的事,有些凌辱或殺害王的僕人。 22:5-6 
          ●「不理」:SG 272,「忽略」、「不在意」。
          ●「做買賣」:SG 1711,「生意」、「交易」,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凌辱」:SG 5195,「侮辱」、「惡待」。
          ◎比喻中的王第二次的呼召並沒有生氣,只是表明自己都預備好了,請賓客來赴宴,但 22:5 
            這些人都是為了「經濟理由」拒絕赴宴, 22:6 更說明有些人暴力對待王的僕人。我們即使
            沒有暴力對待王的僕人,有否為了經濟考量拒絕上帝的邀請?

    (四)王的反應是震怒,並且派兵毀滅兇手,且表明原先被請的人不配赴宴。 22:7-8  
          ●「大怒」:SG 3710,「發怒」。
          ●「發」兵:SG 3992,「差遣」、「送往」。
          ●已經「齊備」:SG 2092,「準備好」。
          ●「所召的人」:SG 2564,「邀請」、「呼叫」。
          ●不「配」:SG 514,「配得」、「相稱」、「匹配的」。 
          ◎「燒燬他們的城」,可能跟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有關。

    (五)王要僕人四處去找人來赴宴,直到宴席坐滿客人。  22:9-10 
          ●要「往」:SG 4198,「去」、「前行」。
          ●「岔路口」:SG 1327,「出口」、「出城的路」,指貫穿全城,並向城外延伸的主要交通路
                        線,原文是複數型態。
          ●「召」來赴席:SG 2564,「邀請」、「呼叫」。   
          ●「大路」:SG 3598,「道路」。
          ●坐滿了「客」:SG 345,「斜倚桌邊(的人)」、「用餐(的人)」。

    (六)國王發現賓客中有人沒有穿禮服,就將之趕出去。  22:11-13 
          ●「朋友」:SG 2083,「同伴」。算是對人溫和中性的稱呼。
          ●「禮服」:SG 1742+SG 1062,「婚禮的衣服」,不是指一種專門的服裝,而是指人在特殊
                      場合穿的清潔服裝(最好是白色)。穿骯髒服裝是對主人的侮辱,所以主人預期客
                      人穿合宜的服裝,而客人也知道自己不穿禮服失禮。
          ●「無言可答」:SG 5392,「給戴上嘴罩」、「使沉默」。
          ●「使喚的人」:SG 1249,「僕役」、「助手」、「執行他人的命令的人」。
          ◎不管禮服是不是君王為賓客準備,或者賓客應該自備的, 22:12 說明這個賓客面對質問無話
            可答,表示他應該有能力穿禮服,卻忽略不穿。
          ◎這裡的禮服,既然是指「赴宴的人理應穿著的衣服」,那應該是指成為基督徒理應活出基督徒
            的生活樣式。救恩雖然是免費的,但卻不是毫無標準的(至少要立志把上帝當上帝嘛!)。

    (七)耶穌的結論:「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2:14 
          ●「被召的人」:SG 2822,「受呼召」、「受邀請」。
          ●「選上的人」:SG 1588,「被選上的」。
          ◎不管是之前被召的賓客或後來不穿禮服的人,都是被召而沒有被選上的,我們是哪一種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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