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1章12節 到 21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耶穌進聖殿  21:12-17可 11:15-19  路 19:45-49 
    (一)耶穌進聖殿,趕出做買賣的人與兌換銀錢的人,指責這些商人使聖殿成為賊窩。  21:12-13 
          ●「神的殿」:較可靠的古抄本中都沒有「神的」只作「殿SG 2411」,而這個SG 2411指的
                        是「聖殿區域」、「聖殿範圍」。
          ●「兌換銀錢之人」:SG 2855,「銀錢兌換者」,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1:12  可 11:15  約 2:15 。
          ●「凳子」:SG 2515,「椅子」、「座位」,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1:12  23:2  可 11:15 。
          ●「賊」窩:SG 3027,「強盜」、「革命份子」、「游擊隊」。
          ●賊「窩」:SG 4693,「山洞」、「隱藏處」。
          ◎ 21:13 引自 賽 56:7  耶 7:11 。
          ◎根據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潔淨聖殿是發生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前數日。約翰所
            記載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學者持兩種不同的理論,而一般比較多認為約翰記載的是耶穌傳
            道初期的另外一次潔淨聖殿,另有人推測 可 3:22 一事是因為耶穌在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
            結果。
          ◎這裡指的應該是「外邦人院」,從外地來的朝聖者不便攜帶祭物,而祭司們又指定特殊的錢
            幣(古推羅幣)來繳納聖殿稅(理由是羅馬的貨幣上有凱撒或其他神祇的像,褻瀆上帝),
            因此供外邦人敬拜的地方就變成兌換錢幣和買賣祭物的場所。買賣貨幣和祭物本身沒有什麼
            不對,但是他們不應該在外邦人可以敬拜的地方進行買賣,而應該退到聖殿外去。當時所獻
            的祭物必須是祭司接納「無殘疾」的才可以獻祭,顯然要在聖殿周遭開業也必須獲得祭司允
            許,因此祭司可以由其中獲利。
          ◎許多學者注意到此處的「賊窩」,意思應該是「民族主義革命份子的大本營」,因為這些與
            祭司們勾結的生意人是佔據外邦人院牟利,想要推廣的也主要是以聖殿敬拜為特徵的猶太民
            族主義,他們心目中的救贖,就是政治性的彌賽亞來帶領他們推翻異族統治,而非真正的耶
            和華敬拜,我們的信仰是不是也落入這種「民族主義革命份子的信仰」?基本上就是不歡迎
            異族來加入自己的崇拜,把自己的民族復興當成是信仰的宗旨。

    (二)聖殿中的瞎子、瘸子來到耶穌面前,耶穌就治好他們。  21:14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禁止瞎子、瘸子等殘障人士到聖殿獻祭,不過只要他們不攜帶可能引來不
            潔的墊子、扶手、柺杖等物,也可進外邦人院,這次可能是有一大群瞎子、瘸子蜂擁而至。
          ◎此處是馬太福音獨有的記載,也是馬太最後一次記載耶穌的醫治工作。  

    (三)祭司長和文士對耶穌惱怒,而耶穌以聖經的話回應他們,暗示自己是上帝差遣來的。 
           21:15-16 
          ●「小孩子」:SG 3816,原文時態是「陽性複數」,指「小男孩們」。
          ●「甚惱怒」:SG 23,「被激怒」、「憤慨」、「忿恨」。
          ◎這裡引的經文是七十士譯本的 詩 8:2 ,原文中受稱頌的是「耶和華」。耶穌在此暗示人對
            他的讚美等同於對耶和華的讚美,等於把自己當神來看。

    (四)耶穌晚上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伯大尼。  21:17 
          ●「伯大尼」:字義是「棗椰之家」或「悲慘之家」,橄欖山東坡上的一個村落,離耶路撒冷
                        約三公里。
          ●「住宿」:SG 835,「過夜」,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1:17  路 21:37 。
          ◎耶路撒冷在節日的時間非常擁擠,所以耶穌出城去附近過夜,祂可能住在馬大、馬利亞、拉
            撒路的家。
          ◎耶穌來到自己的城,最後卻出城去住,聖經雖然沒說什麼,但我們似乎隱約察覺到作者記載
            下耶穌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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