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耶穌的兩個門徒求坐高位 20:20-28
○ 可 10:35-45
1.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來拜耶穌,求坐在耶穌的左右邊。 20:20-21
●「西庇太」:字義是「我的禮物」。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很可能就是「撒羅米」,是耶穌母親的姊妹,一直忠心跟隨耶穌
太 27:56 可 15:40 16:1 約 19:25 ,馬可福音的記載省略這兩使徒母親介入的細節。
◎「兩個兒子」,指的就是「雅各」與「約翰」。
◎「右邊」、「左邊」:「右邊的座位」是「要位」,而「左邊的座位」是次尊貴的位置。
◎顯然這兩個門徒是向耶穌求天國裡除了耶穌之外的最高地位。
2.耶穌回答他們不知道自己求什麼,且說自己要喝的杯,那兩個門徒恐怕不能承受,但那兩門
徒卻自認自己能承受。耶穌進一步肯定那兩個門徒終究要跟耶穌一樣受苦,卻還是無法賞賜
門徒自己身旁的位置(那是天父的權柄)。 20:22-23
●所「求」的:SG 154,「請求」,原文的型態是「現在關身直說語氣第二人稱複數」,
表達「你們為自己求」的意思。這也說明了發言的雖是母親,兩個兒子也有
同樣的意思。
●「杯」:SG 4221,「杯子」,在舊約中是代表「福樂」 詩 23:5 或者是「苦難與刑罰」
賽 51:17-18 耶 25:15-28 ,而此處的意思是指「苦難與刑罰」,實際上就是指
「十字架上的死」。
◎這兩個門徒這時衝口而出的「我們能」,可能是不經思考的。但未來他們的確也為主受苦
了,雅各成為第一個殉道的使徒 徒 12:2 ,約翰被放逐到海島上 啟 1:9 。
3.這兩門徒的舉動導致其他門徒的惱怒。 20:24
●「惱怒」:SG 23,「忿恨」、「盛怒」。
◎由這個惱怒的反應可以看出其他門徒的野心也不亞於這兩個門徒。
4.耶穌叫門徒過來,教訓他們:在門徒中間要做大的就必須作眾人的僕人,正如耶穌來世上是
要服事人,而不是要受人服事。 20:25-28
●「君王」:SG 758,直譯是「統治者」。
●「為主治理」:SG 2634,「統治」、「作主人」。
●「大臣」:SG 3173,直譯是「大的」、「大人物」。
●「操權管束」:SG 2715,「行使權力」,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0:25 可 10:42 。
●「用人」:SG 1249,「僕役」,跟「執事」是同一個字。
●「僕人」:SG 1401,「奴隸」。
●「受人的服事」:SG 1247,原文時態是被動式不定詞,「被照料」。
●「服事人」:SG 1247,原文時態是主動不定詞,「照料」。
●「捨」命:SG 1325,「給予」、「獻上」。
●「多人」:SG 4183,「大量的」、「為數眾多的」。
●「贖價」:SG 3083,「贖金」,蒲草文獻中常用來指「購買奴隸的價錢」,買的人買來
後就釋放奴隸,讓奴隸自由。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0:28 可 10:45 。
◎對權力的追求與爭奪是每一個組織間都會發生的事情,基督徒的組織是否能體會耶穌所說
的「領袖必須作眾人的僕人」呢?基督徒組織是否能夠逃離爭權、爭領導地位的陷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