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章40節 到 11章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門徒的地位  10:40-11:1 
    (一)門徒就是基督與上帝的代表,接待門徒就是接待基督,接待基督就是接待上帝。因此因為門
          徒的名接待門徒者,不能不得賞賜。  10:40-42 
          ●「接待」:SG 1209,不單只有「款待」或「誠懇招待」的意思,還有「接納他們的信息
                      」、「聯合」的意思。
          ◎「那差我來的」,顯然就是指上帝。
          ●「賞賜」:SG 3408,「工資」、「獎賞」。
          ◎「給一杯涼水」:是當時待客的一種起碼的熱情與禮貌。也就是不足掛齒,不值得報答的
                            接待。
          ●「這小子」:SG 3588+SG 3398,「那小的一個」,泛指「門徒」、「一切跟隨基督的
                        信徒」。
          ●「不能不得賞賜」:直譯是「不會失去他的賞賜」。
          ◎此處是說明一個人如果接納並接待先知,就表示他們認同先知的言論與行動,因此就等同
            於有先知的生命(至少生命的某部分認同先知),因此上帝要給這些人先知的工資,接待
            義人也是如此,門徒看起來遠不如先知和義人,但因為耶穌門徒的身分接待門徒,也不能
            不被上帝認可、並給予獎賞。這表示上帝非常看重耶穌門徒的身分。
          
    (二)耶穌講完這些對門徒的訓誨,就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11:1 
          ●「各」城:SG 4172+SG 846,「他們的城市」。
          ●「傳道」:SG 2784,「正式公告」、「宣講」。
          ●「教訓」:SG 1321,「教導」、「指示」。
          ◎看起來耶穌一面派遣門徒去實習宣講,一面自己也出去傳道,與門徒做一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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