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十二使徒傳道( 6:7-13 )
○ 太 9:36-11:1 路 9:1-6
(一)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兩個兩個出去實習,並給予他們制伏污鬼的權柄。 6:7
●「賜給」他們權柄:原文的時態可能表示耶穌持續的在整個佈道的過程
中賜給門徒制伏污鬼的權柄,或者表示耶穌連續地
,一隊一隊地把權柄賜給門徒。
◎「兩個兩個出去」:這種兩人一組出動的方式在猶太人中似乎是相當普
遍的習慣,馬可福音也記載了另外兩次耶穌打發門
徒兩兩出去的事( 可 11:1 14:13
)。這種外出的方式除了有伙伴的意義外,可能
也有「彼此為證」的作用。
(二)耶穌吩咐門徒除了必備的東西,不必攜帶任何備用的用品。 6:8-9
●「掛子」:指「貼身的裡衣」。
◎這裡的幾樣東西,馬可和馬太、路加的記載似乎有衝突,馬可是提到可
以帶柺杖和穿鞋。不過實際上馬太的記載是禁止購買另一雙鞋,路加是
禁止把另一雙鞋子當行李提在手上。而馬太所提的,也是另外購置另一
根柺杖。而雖然馬可和路加對於柺杖用的動詞都是「攜帶」,不過很可
能馬可說的是「走路用的柺杖」,路加和馬太說的是「防身用的大棍子
」。
(三)耶穌要門徒固定寄居的地方。 6:10
◎當時的猶太人常以接待遠方來的人為美德,因此門徒很可能會在各處
被人接待。為了表達接納主人的善意並免去過份的應酬與尷尬的事情
發生(以便專心實習傳福音),耶穌要門徒不要在同一個地方隨意更
換住宿的人家。
(四)耶穌要門徒用跺塵土的方式對待不接待他們的人。 6:11
●「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是一種斷絕關係的記號,表示使徒將自己和該
地有關事物的隔離動作,可見 徒 13:51 。
當時虔誠的猶太人途經外地,返回本土時,習
慣將衣服和鞋子所沾的塵埃拂去,以表示脫去
外邦異教的污穢,宣布與外邦當受的刑罰無關
。
(五)門徒出去傳道叫人悔改、趕鬼、醫病。 6:12-13
◎可以看得出門徒所做、所傳的和耶穌一致。
◎這個事件可視為耶穌要門徒出去實習,學著倚靠神的能力和供應來作
神國度的事工。而並不是一個恆久性的教訓,可參考 路 22:36-38
,在耶穌被賣之前所對門徒說的:「但如今有錢囊的可
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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