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責備猶太人在娶妻的事情上得罪耶和華 2:10-16
一、先知責備以色列人背約,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並預言上帝必要剪除這
樣的人。 2:10-12
●「一位父」:應該就是指後面的「神」。如果是指別的父(如「亞伯拉罕
」)應該會放在神後面才對,參考: 王上 3:3 。以賽亞也稱
耶和華為父,參考 賽 63:16 。申命記中也有類似的觀念
申 32:6 。
●「詭詐」:原文是由「外衣」衍生出來的,外衣是窮人唯一可以禦寒的衣
服,舊約聖經中特別提到不可以把當作借錢抵押品的外衣留過
夜 申 24:10-13 ,也不可以把寡婦的外衣拿來當抵押品
申 24:17 。「詭詐」這個字的原始意思就是指人用不當的方
法奪取別人的外衣,後來引伸為「人用不當的方法奪取別人擁
有的東西」。
●「背棄」:「褻瀆」、「敗壞」。
●「聖潔」:原意是「被分別出來的」。
●「事奉外邦神的女子」:原文是「外邦神的女兒」,與 2:10 猶太人是耶
和華的兒子相對。指的是「事奉外邦神的女子」
而非「外邦女子」。
◎ 出 34:16 申 7:3 禁止與迦南人通婚。禁止異族通婚,為的是宗教的理由
而不是種族的偏見,如果異族人也信耶和華,就被當成是猶太人看待(如
路得)。
●無論「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應的」,有幾種不同的解釋,敘利亞
和亞蘭文譯本作「兒子與孫子」,拉丁文譯本作「老師與
學生」。正確的翻譯如何可能難以確定,但意義卻很清楚
,就是「所有犯這罪的人」。
●「雅各的帳棚」:指「全體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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