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7章20節 到 17章3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十、神國的降臨  17:20-37太 24:23-28  24:37-41 
    (一)法利賽人問上帝的國何時到,耶穌回答神國是眼不能見的,因為神國在
          人裡面。  17:20-21 
          ●「眼所能見」:SG 3907,「詳細察看」的意思,醫學文獻用此字表
                          示「觀察外在的徵候來診斷內在的疾病」,這裡的意
                          思是「單單觀察外在的現象無法領會神國的事」。另
                          外此字也常用以描述「人觀察天文星象之現象」。聖
                          經中僅出現於此。
          ●在....「心裡」:SG 1787,「在裡面」。
          ◎耶穌這裡的意思是告訴聽眾分辨神國不是依賴外在的神蹟等等徵候,
            而必須在自己的內在尋找。當然不是說神國是完全內化的,而是說上
            帝的主權主要是工作在人裡面,而不是外在的徵兆。
          ◎顯然耶穌的意思是神國現在就已經展開了。而後面的經文似乎又顯示
            神國的高潮─「主再臨的日子」尚未來到,「天國已經展開又還沒完
            全降臨」,這是很有名的神學歸納。
            
    (二)人無法看見人子的日子,因此要謹慎對待這方面的引誘。 17:22-23 
          ●「日子」將到:SG 2250,「日子」原文是複數,表示「一段日子」
                          。
          ●「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直譯是「看這裡、看那裡」。
          ●不要「出去」:SG 565,「離開」、「去」。
          ●「跟隨他們」:SG 1377,「追逐」、「追求」。
          ◎歷世歷代許多人汲汲營營去尋找耶穌再臨的日子和地點,聖經已經
            明顯告訴我們這是不必要的努力。

    (三)人子的日子將要震天動地,但是這日子來之前人子必須受苦並被棄絕。
           17:24-25 
          ●「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原文僅是「人子在他的日子」。
          ●「棄絕」:SG 593,「視為不配、不值」。
          ◎這裡顯示耶穌的第二次再臨是「驟然發生」,而且是普世同時可見的,
            而非秘密的,因此無須預測降臨時間與地點。

    (四)人子來的日子是出其不意的,有如挪亞和羅得的日子。 17:26-30 
          ◎「人子顯現的日子」:此處「日子」為單數,故應該是指「耶穌再臨
                                的日子」。
          ●「也要這樣」:直譯是「也有同樣的事」。
          ◎「挪亞」: 創 7:6-23 。
          ◎「羅得」: 創 19:15-29 。
          ◎羅得與挪亞的例子,都出現大災難。而法利賽人問「神的國來臨」,
            大概不是期待大災難,而是期待上帝來復興以色列人,但耶穌警告那
            是災難、審判的日子。

    (五)人子日子來的時候要小心不要愛惜世上的事物。  17:31-33 
          ●「想要」保全:SG 2212,「追求」、「致力於」。
          ●想要「保全」:SG 4046,「獲取」、「得到」、「保護」。
          ◎「羅得的妻子」:參考 創 19:26 。
          ◎ 17:32 提到羅得之妻,意義應該是要警告我們不要關心世上的利益
            ,而要隨時為基督再來做預備。

    (六)人子的日子將是審判與分別的日子。  17:34-36 
          ●「兩個人」在一個床上:「二」是通性的,可以指一男一女在同一張
                                  床上。
          ◎ 17:34 以夜間的時間為例, 17:36 以日間的時間為例,表達人子來
            臨的時間突然且無法預測。
          ◎較好的古卷都沒有 17:36 。
          ◎關係親密並不能影響基督再臨時審判的結果,每個人都要單獨的面對
            上帝的審判,這一點我們可以深思的。

    (七)耶穌勉勵門徒:「這一切的事情必然會發生」。  17:37 
          ●「在哪裡有這事呢」:SG 4226,「哪裡?、「往何處?」、「到什
                                麼地方?」。
          ●「屍首」:SG 4983,「身體」、「屍體」。
          ●「鷹」:SG 105,「老鷹」,諺語中指「專吃動物屍首的兀鷹」。
          ●「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太 24:28 也引用過,
                                            意義是「鷹是屍首的指標」,看到
                                            鷹就應該知道屍首的位置,同樣的
                                            看到跡象,也該知道主的日子近了
                                            。或者是表達「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主的日子一定會來。
          ◎這一整段關於末世論的記載中,有提到「一段時期」的用詞(複數的「
            日子」),也有指某一個特定日子的用詞(單數的「日子」、「那一夜
            」)。整個警告可以應用在耶穌再來的獨特日子,也可以應用在整個末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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