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3章1節 到 13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痲瘋病的潔淨之例  13:1-14:32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
            然也包括今日醫學上的痲瘋病。。事實上當時代的人視這些皮膚
            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這個字在此段出現29次,在聖經的
            其他地方只另外出現6次。
          ◎這類的皮膚病大約西元前兩千年就被埃及、巴勒斯坦附近的人所
            熟知,埃及甚至有一具木乃伊就患有痲瘋病。
          ◎ 利 13利 14 所講的「大麻瘋病」可指不同種類的嚴重皮膚
            病,也指衣服和房屋因濕熱而發的黴爛(
             利 13:47-58  14:33-53 )。
          ◎雖然經文常常形容長大痲瘋者為禮儀上的不潔,而不是有罪,但
            大痲瘋常被神當作「擊打」的工具,也被視為羞恥和禁忌,極可
            能是罪的明證( 王下 5:27  代下 26:19 )。
          1.病例之一  13:1-8 
            ●「肉皮」:「身體的皮膚」。
            ●「癤子」:SH 7613,「腫塊」。
            ●長了「癬」:SH 5597,「疹子」或「疥瘡」。
            ●「火斑」:SH 934,「皮膚上的發亮斑塊」。
            ●「關鎖」:字義是「關閉」、「監禁」。
            ●災病「發暗」:SH 3544,「黯淡, 暗色, 模糊」。應該是「
                            變淡」、「消退」的意思。
            ●「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原文是「而且『災病處』沒有在皮
                                      上發散」。
            ● 13:6 原來是「癬」:SH 4556,「疹子」、「疥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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