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生生物的飲食潔淨條例 11:9-12 ◎水生動物中有翅有鱗的列為一類,無翅無鱗的列為另一類。前者 可吃,後者不可吃。包括蝦蟹等甲殼類動物與貝類,都是不能吃 的食物。 ●「翅」:SH 5579,「鰭」。 ●「鱗」:SH 7193,「鱗」。 ●「一切水裡游動的」:SH 3605+SH 8318,「一切成群的事物 」。 ●「可憎」:SH 8263,「可憎的事物,」、「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