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19章22節 到 19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基比亞人顯出獸性,要欺負利未人,結果利未人的妾成了犧牲品。利
        未人把妾的屍身切塊,傳送到以色列各地。 19:22-30 
        ◎此段基比亞人的行為與 創 19:1-10 中所多瑪人相近。
        ●「匪徒」:「卑鄙的小人」、「無用的人」、「無業遊民」。
        ●「醜事」:「愚蠢」、「不道德、褻瀆的行為」。
        ◎當時的社會下,保護主要的客人比保護自己的子女重要。
        ●「玷辱」:「強姦」意思。
        ●「凌辱」:「殘酷對待」、「濫用」的意思。
        ●「拉出去」:「抓住帶出去」的意思。
        ●「不回答」:「沒有回應」的意思。
        ◎ 19:29-30 中記載的與 撒上 11:7 掃羅的舉動相似。
        ◎老人認為強姦男性是一件不能接受的醜事,因此提出以自己的女兒
          和利未人的妾為替代的提議。這在今日當然無法想像,但在重男輕
          女的當代中,卻是可以理解的。 創 19:8 
        ◎利未人對自己的妾很殘忍,遇到危險就把自己的妾推出去給匪徒。
           19:28 中對待被凌辱的妾似乎也很冷漠。但是士師記的作者似乎不
          打算多去責備這個利未人, 19:28 的記載也可能是因為利未人不知
          道怎樣面對這種情況,但至少不能再待在這個城了,因此他要他的
          妾起來一起離開,卻沒想到這個寧可相信同族的利未人,卻只等到
          了一具屍體。
        ◎有些學者認為 19:28 婦人還沒有死,是在 19:29 被那個冷漠的利
          未人殺死的。事實上,這種可能性很低,利未人願意千里迢迢的來
          找回他的妾,大概不是不喜歡這個妾。只是遇到這樣危險的事,又
          聽到 19:24 老人要犧牲自己的女兒,情急之下犧牲了妾。因此
           19:29 是他悲憤之餘,將妾的屍體作為控訴這種可恥罪行的工具,
          這種狀況是比較可能的。且基比亞離以法蓮大概有15公里的直線距離
          ,還是山路, 19:28-29 記載那個妾已經沒有回應,又走山路半天到
          一天回到家,應該是死了比較可能,且 20:4 作者稱呼利未人為「被
          害之婦人的丈夫」(原文是「被殺之人的丈夫」), 20:5 陳述了婦
          人是被強姦致死的,這都顯示出婦人是被基比亞人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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