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19章49節 到 19章5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九)分給約書亞的地業,並完成分地  19:49-51 
          ◎以色列人分地的記載,以迦勒為始 14:6-15 ,以約書亞為終
             19:49-50 。這兩人是摩西時代十二個探子中唯二可以進入應
            許之地取得地業的。
          ●「亭拿西拉」:字義是「太陽的一部分」或「豐盛的一部分」。
                          位在示羅西南17.6公里。此城又名「亭拿希烈」
                          ( 士 2:9 ),地名上的差異可能與地業分配有
                          關。亭拿西拉原在以法蓮境內(位於以法蓮山地),
                          不過在全體支派各得土地之後,分給約書亞的私
                          人地業(即獨立地區),為的是表彰他的功績。
                          約書亞住在這裡直到死時,而且葬在此地(
                           24:30士 2:9 )。
          ●「亭拿西拉」這地被考證應該是示劍西南約十九公里的蒂布納廢
            墟(Khirbet Tibnah),在當地的挖掘證明了鐵器時代第一期曾
            經有人在此大事定居重建,可能就是 書 19:50 所提到「約書亞
            修那城,住在其中」。
          ◎ 19:50 提到分給約書亞的土地「是照耶和華的吩咐」,可能暗
            示耶和華神在約書亞作探子偵查迦南時已經答應將此地賜給他,
            就像將希伯崙賜給迦勒一樣( 14:13  15:13 )。
          ◎ 19:51 提到把地分完,分地這事是摩西死前在 民 34:17-19 預
            先指定的。不過神應許給每個支派一份產業則是早在雅各的時代
            (參 創 48:21-22 ),此時分地是實現神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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