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4章43節 到 4章5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耶穌神蹟和教訓的啟示  4:43-6:71 
      ◎這是約翰福音記載的第二個神蹟,但應該是耶穌在加利利行的第二個神
        蹟。
    (一)醫治大臣的兒子 4:43-54 
          1.先知在本地沒有人尊敬  4:43-45 
            ●「本地」:SG 2398+SG 3968,「自己的家鄉」、「祖國」。
                        也許指耶路撒冷(猶太人心目中以耶路撒冷為故鄉)
                        、加利利或整個猶太生活圈(與撒瑪利亞相對)。
            ◎ 4:45 所記載的接待其實是另一種拒絕,因為耶穌不是以彌賽亞
              的身分被接待,而是以一個行神蹟者的身分被接待。
            ◎其實我們的信仰不免有些雜質,加利利人是為了「神蹟」,我們
              恐怕有時也是為了「平安、喜樂」、「知識」、「寄託」、「感
              覺」而信,追求上帝給予的恩典而忘了上帝自己。

          2.大臣的兒子  4:46-54 
           (1)地點:迦拿→變水為酒的地方,主角:大臣→由迦百農來求耶穌
              醫治其兒子。  4:46-47 
              ●「大臣」:原文是指「王的臣僕」,亦即指「希律王手下的一個
                          官員」。
              ◎迦拿距離迦百農約32公里。
              ●「迦百農」:字義是「安慰之村」,當時是羅馬的駐防城。
              ●「求( 4:47 )」:SG 2065,「請求」、「要求」。
             
           (2)耶穌對當地人(你們)的評語:要見神蹟才信。  4:48 
           (3)大臣對耶穌的信心尚未越過時空的限制,耶穌引導其信心走向更大
              更正確的方向。  4:49-54 
              ●「活了」:原文是「好了」的意思。
              ●「未時」:原作第七點鐘。即下午一時(猶太算法),或下午七
                          時(羅馬官式算法)。
              ◎對比於當地人的信心,這個大臣願意聽見耶穌的話就相信離開,
                算是「還沒看見」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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