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8章1節 到 18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耶穌被賣、拘捕及受死  18:1-19:42 
    (一)耶穌被捕以及彼得不認耶穌  18:1-27 
          1.耶穌被捕  18:1-12太 26:47-56  可 14:43-50  路 22:47-53 
            (1)地點:過汲淪溪的園子,是耶穌和門徒屢次聚集之處,猶大也知道
               該地方。  18:1-2 
               ◎「耶穌說了這話」:指的應該是 1417 的那些話。
               ●「汲淪溪」:「汲淪」字義是「混濁的」,耶路撒冷城以東的谷
                             地。除了雨季之外,其他時候溪水都是乾涸的。
               ●「園子」:SG 2779,「花園」,就是「客西馬尼園」。

            (2)猶大率領一隊羅馬兵,和祭司長的差役來抓拿耶穌。 18:3 
               ●「一隊兵」:SG 4686,「古羅馬步兵隊」,是指羅馬兵的一個
                             兵團,人數大約是六百人左右。這種兵團是由「千
                             夫長」率領。不過在此可能只是指一個兵團的其中
                             一部份人。
               ●「差役」:SG 5257,「助手」、「幫手」,相當於公會所派遣
                           的「聖殿侍衛」。
               ●「燈籠」:SG 5322,可以承載家用油燈的陶製器具。
               ●「火把」:SG 2985,綁在一起的含油脂木塊。

            (3)耶穌知道自己將面對的事,所以出面承認自己是「我是」,並要兵
               丁放過門徒,以應驗耶穌自己以前所說的話。  18:4-9 
               ●「我就是」:SG 1473+SG 1510,「我我是」,通常表達「
                            我是」是用SG 1510,七十士譯本使用
                            SG 1473+SG 1510 來翻譯 出 3:14 的「我是
                            自有永有的」(上帝的自稱)。

            (4)彼得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耶穌制止彼得,認為自己應該
               承擔天父要給他喝的杯。於是耶穌就被抓拿捆綁了。 18:10-12 
               ●「刀」:SG 3162,原文是指「匕首之類的短刀」。
               ●「馬勒古」:字義是「國度或君王」。
               ●就對彼得「說」:SG 3004,「喝令」。
               ◎只有約翰福音記載這僕人的名字,可能是其他三福音寫成時,
                 彼得還在世上,記載僕人姓名可能會引起彼得的麻煩。而約翰
                 福音寫作時,彼得已經去世,所以可以清楚記載僕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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