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9章1節 到 9章1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約伯的第二次回覆  9:1-10:22 
          1.約伯認為神的確是不能不公義,但原因是「誰能說他不公義」?誰
            又能在上帝面前被判定為「無罪」?因為上帝的能力浩大。 9:1-13 
            ●「爭辯」:法律用詞,「訴訟」的意思。
            ●「回答」:到底是神回答人還是人回答神,由原文中看不出來。
                        神可以完全不回答人的問題,人也無法回答神提出的
                        任何質疑。
            ●山並不「知覺」:「知道」、「認識」。
            ●「地的柱子」:又稱為「地的根基」,以色列人認為地底下有四
                            根柱子支持著大地( 詩 75:3 )。
            ●南方的「密宮」:字義是「隱密的房間」。
            ● 9:10 約伯隱約指正了朋友們的意見,他們以為自己了解神,事
              實上誰能真正了解神的作為呢?
            ●「拉哈伯」:是「混亂的海怪」。
            ◎這一段中,約伯用了很多諷刺的語法,他重複了朋友的意見,但
              卻用反面的方式去理解。一面表達出他對神的了解,一面也顯露
              出朋友立論的武斷。
            ◎這一段約伯著重在描述上帝的能力浩大,以致於沒有任何足以抗
              衡祂的力量可以要祂負責、衡量祂的公義。因此,人如何能在祂
              的面前被宣判無罪?就算約伯認為自己無罪,也不可能在訴訟中
              獲得勝訴。上帝已經宣判、已經執行,沒有人能擋住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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