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7章8節 到 7章1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違背上帝的律法,有聖殿有什麼用? 7:8-117:8-11 提到百姓不遵守神的律法,至少甘犯了十誡中的六
                條以上。
              ●「燒香」:「燒祭物起煙」。
              ●「我們可以自由了」:原文是「被解救」。
              ●「賊窩」:「暴力人的洞穴」。當人做了壞事,只要回到聖
                          殿就安全了,那聖殿不就是壞人的基地?
              ● 7:11 曾經被耶穌引用 太 21:13  可 11:17  路 19:46 。
              ◎此處不難理解,但卻深刻指出我們常犯的錯誤。如果我們不
                改變自己的行為,犯錯以後又到上帝那裡認罪,就說上帝一
                定會赦免我們,讓我們不會遭受任何處罰。這樣,這個上帝
                不就是盜賊的保護神?這樣說不是指「因信稱義」是錯的,
                而是要指出,因信稱義的目標就是要我們改變我們的生活方
                式,而不是換得繼續犯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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