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52章31節 到 52章3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四、猶大王約雅斤的遭遇  52:31-34 
      ●「以未米羅達」:字義是「米羅達的男人」,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
                        西元前562到560年統治巴比倫。之後他的姐夫尼
                        甲沙利薛( 39:3 )叛變將之殺死後接續統治。
      ◎ 52:31 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12月「25日」按現代曆計算是西
        元前561年3月20日。值得一提的是同樣的事件卻記錄是在「27日」
        ( 王下 25:27-28 ) 。
      ●「一同在巴比倫眾王」:指一同被擄到巴比倫的其他國家君王。              
      ◎「直到他死的日子」:約雅斤在被擄時18歲,約西元前597年,此
                            時應該是55歲左右。此處提到「直到他死的
                            日子」,表示這段記錄是在約雅斤死後加入
                            的,時間應該在西元前560年以後了。
      ◎ 耶 52:31-34 記載約雅斤被囚37年後終於獲釋。這件事情發生時耶
        利米似乎已經不在人世。
      ◎為何此處要記載約雅斤獲得比較好的待遇?可能是要說明猶大被擄
        的百姓已經漸漸在巴比倫站穩腳跟,即使被擄到巴比倫,大衛的後
        裔也獲得比較好的地位與尊重,因此猶大人必須靜待上帝毀滅巴比
        倫,讓猶大歸回的時間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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