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無奈我們是充滿罪孽的人,如何能接近神? 64:5-7
●「迎接」:「遇到」、「相見」。
●「記念」你道:「記得」的「未完成式」。
●「道」:原文是「道路」,可以用來比喻「做事的方式」、「道德
的行為與品格」。
●「得救」:原文是「被釋放」、「被解救」、「獲救」。
●「你曾發怒」:原文是「看哪!你曾發怒」。
●「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 原文直譯是「因持守你的道,
我們就必得救」;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We have been
steeped in them from of old, and can we be saved(我們已在其
中沾染許久,我們還能得救嗎)?」。
似乎可以作正面或負面的翻譯,兩者差的有點多,因為:
1.「這景況已久」的原文是「在這些之中長久」:
a.把「這些」譯為上文正面的「道」,那就是「持守你的道」
b.把「這些」譯為上文負面的「罪」,那就是「在其中(罪)沾染
許久」
把原文「長久 SH 5769」譯為「持守」或「沾染許久」,端看
把「這些」這個代名詞當作「道」還是「罪」,兩者在意義和
文法上似乎都說的通。
2.「我們還能得救嗎?」的原文是「我們得救」:
a.譯為問句是「我們還能得救嗎?」
b.譯為肯定句是「我們必得救」,BHS支持這個看法。
總結來說,「這景況已久」意義不是很明確,但「我們還能得救
嗎?」這是大多數譯本的意見。
◎我們能得救好像不是個人的功勞,因為連最公正美好的行為,事實上
不過像女人的月經墊布而已;真正能解救人的,應該是耶和華「為等
候他的人行事」 ( 64:4 )。我們自覺有罪嗎?我們嘗試用善行為自己
贖罪嗎?其實善行本是美好,但我們有甚麼能耐,能靠自己脫離罪惡
的挾制呢?難道我們不需要一位救贖者嗎?
●「不潔淨」:該字在五經中即指「不潔淨的食物、行為」等等。
●「污穢」的衣服:原文是「月經」。
●風把我們「吹去」:「帶走」。
●「奮力」抓住你:「被激發」。
●「消化」:「熔化」。
◎先知思想一轉,想到我們是長久犯罪,惹上帝發怒的人,這樣的人
上帝怎能拯救呢?
◎承認審判是必然要來的,是犯罪應得的後果。神曾發怒,但發怒的
理由是因百姓犯了罪。他們長久以來不斷地陷於罪中,「我們還能
得救嗎?」表達了他們深切地感覺到自己的罪。不潔淨和污穢必然
帶來枯乾、毀滅。最後所承認的是,「無人求告你的名」。正對應
到之前上帝也曾說「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沒有人扶持
賽 63:5 」。
◎「枯乾」、「吹去」:聖經常常提醒我們犯罪要「付出代價」。崇
拜偶像、不道德的生活、欺壓弱勢、靠強權不靠神....等等,都是
以賽亞當時代的問題;而這些背叛上帝的行為,到最後也只會讓以
色列百姓自討苦吃。反觀我們,我們生活在哪些明明可知的罪惡中
?我們發覺到這些罪惡正在剝奪我們的生命力,使我們枯乾、也使
神忿怒嗎?
◎「無人奮力抓住你」:神是全能全知的,不代表我們不用緊緊抓住
祂。我們常常警醒禱告,常常思想並查考聖經的話嗎?我們願意用
熱切積極的心,來抓住祂、認識祂、與祂溝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