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1章17節 到 51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呼召耶路撒冷由苦境中回轉,因為上帝已經要把祂的懲罰之杯轉給加
            害者喝。 51:17-23 
            ●「爵」:也是「杯」的意思。
            ●「東倒西歪」:「跌跌撞撞」。
            ●「攙扶」:原文是「支持」、「抓住」。  
            ◎在美索不達米亞和以色列,長子都獲分較其餘子女更多的家產,為
              了要在父母老年時提供照顧。這裡的比喻顯出耶路撒冷作為母親,
              在年邁時沒有任何子女可以提供照顧。
            ●「荒涼」:原文是「大破壞」、「暴力」、「蹂躪」。  
            ●「毀滅」:原文是「撕裂」、「粉碎」、「壓碎」。
            ●「發昏」:原文是「遮掩」、「覆蓋」,在此表示感官被蒙蔽,頭
                        腦不清楚了。
            ◎「市口」指的是角落或十字路口。大多數的城鎮都是一塊一塊的屋
              宇,充滿雜亂的巷弄和死路,沒有交錯的道路。路口只在進入開闊
              廣場時才有。
            ●「黃羊」:「羚羊」。
            ●「斥責」:字義是「怒斥」、「痛罵」。該字在聖經中僅僅出現14次。
            ●「辨屈」:「爭訟」。
            ◎這一段清晰的提到上帝的公義與慈愛,上帝先執行公義,再用慈愛
              挽回。
            ◎「我必將這杯遞在苦待你的人手中」:「苦待你的人」可能特別指
              巴比倫人;把杯遞給別人表示神忿怒的審判的對像轉移到這些人了
              ,參  耶 25:15-16 。
            ◎「你屈身,由我們踐踏過去吧!」:這是近、中東地區征服者羞辱
              戰敗者的示威表現。約書亞曾經與以色列將領們踐踏迦南諸王的頸
              項( 書 10:24 );歷史也曾經記載被俘的的羅馬皇帝瓦勒良(
              Valerianus,西元253-260年在位)被波斯王沙普爾一世(Shapur I
              ,西元240-270年在位)當作踏腳墊,每當波斯王要騎馬或跨上戰車
              時他就得乖乖拱起背讓人踐踏。西元前第三千多年,早期的埃及國
              王被描寫為踐踏潰敗敵軍的屍體。例如,我們看見可能是埃及最早
              的統一者那瑪爾(Namar),他以權杖擊打敵人,踐踏其上。同樣
              的,拉加什的蘇美國王被描寫為行進於敵人屍首之上。踐踏敵人的
              傳統,繼續到西元前第一千多年的亞述與巴比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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