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先知要以色列人不要依靠世人,預言上帝要除去有能力者和領導者
。 2:22-3:15
●「休要」:「停止」、「中止」,原文是祈使語氣。
●「算」:「被認為」、「被視為」。 53:3 「我們也不尊重他」
的「尊重」,也是這個字。
●「甚麼」:「像甚麼一樣」。
●「可算甚麼呢」:「算得了甚麼呢」。
● 3:1-3 上帝要除去猶大的糧食、水源與領袖。不過後面的經文把重點
放在「領袖」上。遭遇缺糧(或被圍困)的患難,又沒有好的領袖,
社會就動盪不安。
●「所倚靠的,所仗賴的」:原文中是用不同的字Strong number分別為
SH 4937, SH 4938,但都是「支持、支撐」
的意思。
●「有巧藝的」:原文是「智慧的魔法師」。
●「妙行法術的」:原文是「了解法術的人」。
●「有巧藝的」與「妙行法術的」:應該是用來諷刺猶大人已經沾染了
東方人的風俗,把這些魔法師、巫
師當成是危急時的重要參謀。
●「嬰孩」:原文是「放縱、任性」,但很多譯本譯為「嬰孩」。
◎ 3:4 的意思是成熟有能力的領導者都已經不在了,所以只能讓那些沒
有經驗、無能的年輕人當領袖。
●你有「衣服」:「外衣」、「外袍」。這其實是一般人的基本衣著配
備(strong's number SH 8071),並非是特別高級的
衣服(彩衣 strong's number SH 4598)。
◎ 3:5 提及整個社會秩序因為沒有好的領袖就混亂了,以致 3:6-7 提
到百姓看到稍稍有點財富的人就希望他們能擔任領袖的職位,但大家
都視擔任領袖職務為畏途。現在的台灣(西元2011年),似乎慢慢地
有這種感覺了。大家稍稍尊重一點的人,都不太願意當政治人物。
●「敗落」:敗壞。
●「醫治」:此字常用於比喻安慰傷痛的人。
●「孩童」、「婦女」: 3:12 的意思是指領導者有如孩童、婦女,無
能軟弱卻只會欺壓轄制百姓。
●「孩童欺壓他們」:「孩童」是單數,原文意義是「舉動像小孩」或
「扮演小孩」,但「欺壓」是複數。後文的婦女
與轄管都是複數。因此有學者認為這裡的「孩童
」是指猶大王,複數的欺壓則是「尊貴的複數」
。
●「耶和華起來辯論,站著審判眾民。」:在 詩 82:8 74:22 都有相
似的記載。耶和華「站起來
」的時候常也是審判的時候
。
●「起來」:原文是「立、站」,也可解釋為「興起」。在法庭中只
有發言的人站起來。
●「站著」:原文是「站立、侍立」。
●「審判」:原文是「(以判官身分)判斷」、「執行審判」,中文
和合本聖經有時也翻譯成「伸冤」。
●「必」審問:原文是「進去」、「進來」。
●「審問」:原文是名詞,意思是「審判」、「判決」。
●「耶和華必審問」:原文是「耶和華將要來進入審問」。
●「首領」:原文是「首領」、「王子」、「統治者」。
●「吃盡」:字義是「消耗」、「完全除去」。
●「葡萄園果子」:原文是「葡萄園」無「果子」二字。
●「壓制」:「壓碎」。參考 伯 6:9 。
●「搓磨」:「碾磨」、「壓碎」。
◎在以色列的社會中,最年長的男性是一家之主。在社區內即代表家庭
,所以以色列人多對老人尊敬。參 利 19:32
◎治理國家的人,應該是由德高望重,才德出眾的人擔任,最後卻由幼
兒來擔任。讓人想到羅波安因聽信少年的話,使得聯合王國正式分裂
。 王上 12:8-12 如此,國家豈有不破敗的道理。
◎對百姓來說,審判是出於他們的罪,他們在言語和行動上,都得罪了
神,甚至反映在臉色上。而對神來說,神為百姓的好處著想,為的抵
抗惡人的欺壓,神挺身來主持公義。
◎在這裡可以想像這副場景:在眾目睽睽的法庭中,輪到獨一眞神-雅
威發言,這時祂生氣地站起來,大聲喝斥欺負貧窮人的長老和領袖
們。
◎耶和華不只是控告者,也是審判官。這在以色列人的法律系統是可行
的。祂不只列出罪行,也實行判決 3:10,17 。
◎以色列人的彼此欺壓,在 彌 3:2-3 也有類似的記載。但在五經裡就
有明確的記載要善待鄰舍 利 19:13 ;也記載要善待窮苦人
箴 22:22 。我們在今日有善待鄰舍或窮困人嗎?還是同以色列人一
樣惹上帝生氣呢?
◎此處上帝似乎用移除有為的領導者來處罰耶路撒冷人,但最終上帝也
要追討那些危害百姓之領導人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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