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底拿被示劍玷辱,示劍想娶底拿為妻。雅各等候兒子們回來商議如何處
理。 34:1-5
◎底拿離開哈蘭時僅有七歲,此時應該已經過了好幾年。她似乎與迦南
當地的女子關係不錯,所以去會見她們。有些學者認為這是她遭遇禍
患的因素,不過雅各這一族人只是不能與迦南地的人通婚,至於建立
友情,則應該不在限制之內。只是沒想到當地的人的確是道德淪喪,
以致底拿被玷辱。
●那地的「主」:「長官」、「領袖」。
●「希未人」:七十士譯本作「何利人」。也有當時的文獻記載何利人
居住在示劍,且他們不行割禮。因此許多學者都認為這
裡的「希未人」就是「何利人」。如果是「希未人」,
則是挪亞孫子迦南的後裔 創 10:17 。
●「與她行淫」:原文是「與她同寢」。強暴是古代中東獲取婚約的手
段之一,當時有許多法律文獻禁止這種行為,或用大
量的聘金懲罰這種行為。不過以示劍的身份,應該用
不著使用這樣的手段。
●「玷辱她」:原文是「玷污她」。
●「繫戀」:「緊緊跟隨」、「黏住」。
●「甜言蜜語地安慰她」:原文是「在女孩的心中說話」。
●「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原文是命令形式,沒有「求」,意思就
是「給我娶這個女子為妻」。看起來示
劍對父親不太禮貌,很像是一個被寵壞
的小孩。也難怪他看到底拿,覺得喜歡
就直接玷辱她。
●「玷污」:原文是「為不潔淨的」、「變不純潔」。
◎此時雅各的反應並不強烈,比起 34:7 雅各兒子們的反應有天壤之別
。很可能雅各比較不重視女兒(尤其是自己不愛的配偶所生的女兒)
,也有可能雅各必須等到壯丁夠多,有能力處理之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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