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14章13節 到 14章2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亞伯蘭率領壯丁追擊,奪回被擄掠的財物。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
            蘭祝福,亞伯蘭奉獻十分之一給撒冷王,並且婉拒所多瑪要給予的
            財富。 14:13-24 
            ◎我們由 14:13 得知該地的居民對亞伯蘭有所期待,亞伯蘭有地
              位、聲望及能力。
            ●「希伯來」:字義是「來自遠處的」。此字與出現在古代典籍的
                          「Habiru(哈皮魯)」人相近,哈皮魯人常出現在
                          西元前2000年的典籍中。希伯來人的稱號可能與「
                          哈皮魯」有關。
            ●「以實各」:「串」的意思。
            ●「幔利、以實各、亞乃」:以個人名字這樣的型式出現只有在本
                                      章,但也可能是部落的名字,或部落
                                      領袖、家族領袖的名字。
            ●「聯盟」:「契約」、「結盟」、「立約」。
            ●「率領」:「倒空」、「傾空」。意思是亞伯蘭用了家中全部的
                        戰力。
            ●「家裡生養的」:「家中出生的」。這應該是家裡出生的奴僕之
                              意 14:15 ,與「新近取得」的相對照,家
                              中出生的奴僕比較可信賴。
            ●「精練壯丁」:「受過訓練的」、「鍛鍊過的僕人」。
            ●「但」:本名叫「拉億」,士師時期才改名為「但」 士 18:29 
                      。應該是後來的文士修訂過的痕跡。由幔利的橡樹到但
                      大約205公里的路程。
            ●「自己同僕人」:表示亞伯蘭也親自參加作戰。
            ●「左邊」:「北邊」。
            ●「何把」:字義是「藏身之處」。
            ◎我們或者很難想像亞伯蘭怎麼擊敗四王聯軍的。雖說亞伯蘭僅有
              專業的318個軍人,但還有幔利、以實各、亞乃的聯軍,且長途
              追蹤後利用夜間分隊突襲的戰法,也不能說不可能擊敗疲憊的軍
              隊。創世記並沒有交代戰爭的細節,只知道亞伯蘭和其他人看這
              戰爭是「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 14:20 ,顯然也贏的不
              輕鬆就是。透過西元1887年挖到的亞瑪拿信集(西元前1400年)
              ,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的國家派出來的軍隊人數並不多,迦南地
              國家請求埃及的援軍最多不過300人,所以亞伯蘭的軍隊人數還
              不算少。
            ●「沙微」谷:字義是「平原」、「平地」的意思。此處說這裡是
                          「王谷」 撒下 18:18 ,應該就是欣嫩子谷或汲淪
                          溪谷,位於耶路撒冷南部約2公里處。
            ◎所多瑪王跑到這麼北邊來迎接亞伯蘭,顯然是急於取回他的人口
              與財物。
            ●「殺敗」:翻為「擊敗」較準確,直譯則為「打擊」。
            ●「撒冷」:字義是「和平」,應該就是「耶路撒冷」。
            ●「麥基洗德」:字義是「我王是仁義」或「我王是洗德(神名)
                            」的意思。 來 7:2 取前者的意思。
            ●「天地的主」:原文是「天和地的創造者」。腓尼基與迦南人以
                            這名字稱他們最大的神。
            ●「至高的神耶和華」:可能是後人修訂時加上去的注解,說明先
                                  祖時期,亞伯蘭雖然沒有稱神為「耶和華
                                  」,但是和後來以色列人所敬拜的,是同
                                  一個、也是唯一的真神。當然這也可能是
                                  亞伯蘭的原始講法,沒有經過任何修訂。
            ●「拿出十分之一」:表示亞伯蘭是這些戰利品的物主,這應該是
                                當時的慣例。
            ●「把人口給我」:其實這是所多瑪王的「討價還價」,因為全部
                              的財物人口,都屬於亞伯蘭,所多瑪王並沒有
                              支配權。而且原文顯示所多瑪王僅用命令句說
                              了六個字「給我人口,財產拿走」。他沒有帶
                              禮物來,還直接要東西(先提「給我人口」,
                              再談財產),實在顯出其自私的心態。
            ●「起誓 」:直譯是「高舉我的手」,表示「慎重的發誓」。
            ◎亞伯蘭自己雖然慷慨,但他也沒有剝奪其他同伴取得戰利品的權
              利,這一點是值得我們學習與思考的。
            ◎這段給我們一項提醒:有時候我們不會在看得清楚的苦難(事業
              不順、家庭變故....)中跌倒,反而可能會在安逸的環境中受到誘
              惑。我們需要的是抓住神的應許,常常思想當初那個對自己的呼
              召。
            ◎亞伯蘭隨時隨地將自己有的歸給神,財物是神所賜,但要單單以神
              為樂,不要將其他東西看得比神還重。雅各一生想靠自己抓
              住物質世界,直到知道約瑟活在埃及那刻,醒悟才將手放下,聖經
              中才一直稱之以色列(之前雖改名,卻還一直被聖經稱為雅各)
               創 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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