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斯拉一行順利到達耶路撒冷,交付奉獻之財物後獻祭,又將波斯王的
諭旨交給相關官員,取得官方的幫助。 8:31-36
●「住了三日」: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也休息了三天 尼 2:11 。
●「米利末」:是協助尼希米建造城牆的得力助手。( 尼 3:4,21 )。
●「燔祭...贖罪祭」:燔祭是全燒的獻祭,贖罪祭則是部分焚燒,
另一部分留給祭司吃。應該是先獻贖罪祭,
表示百姓的罪已經處理完畢,向神表達尊敬
和回報神恩的燔祭才被悅納。
●第四天他們把帶回屬於聖殿的金銀器皿點交給祭司烏利亞的兒子
米利末,有在幾位「公證人」在場。為何需要公證人,主要日說明
以斯拉的清白無私和辦事仔細。
●辦完移交手續後,接著以斯拉做的事情就是向上帝獻祭。此處獻祭
也是亞達薛西王的命令。( 7:17 )
●獻祭後將亞達薛西的那份諭旨交給總督和省長,其目的是今後將得到
波斯官員的資助,未來聖殿所需要的物資都可以從他們那裡得到供應。
●「總督」:相當於省長的官階。
●「王所派的總督」:此處為眾數。
●「河西的省長」:則為單數。
◎因為眾人的禱告和以斯拉敬虔的領導,路經一千四百多公里,每天
平均要走路十四公里,四個月後他們才平安返抵耶路撒冷( 7:9 )。
然而這段長長的旅程並未有太多的記載,因為上帝的保護他們不受
攻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