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33章12節 到 33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上帝希望義人持守他的義,惡人回轉獲得存活  33:12-20 
           ◎這一段與 18:23-32 的意義相近。
           ●「當頭」:SH 2258,「抵押品」。
           ◎此段先知把猶大人導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應該的(
             正好及格)。所以沒有善果可以保留給後來行惡的自己或後代。
             但是上帝的憐憫願意讓改過向善的惡人可以存活,因此惡人改過
             可以因上帝的憐憫而不被上帝計算之前的惡。
           ●「正直與合理的事」:「公正與公義」。  
           ◎ 33:13,18 很清楚,因為做善事不能收買上帝,只是應做的。
             所以義人做了惡事,就因為那些惡事死亡,這是公平合理的。
           ◎如果知道人的希望在於上帝的憐憫與意願,而非自己的行善力
             量,那犯過罪的人當然要立即悔改,擁抱上帝的恩典,而非依
             賴不存在的「善報」。這是被擄的以色列人唯一的出路,當然
             也是犯過罪的人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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