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8章1節 到 28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祭司的衣服與服飾   28:1-43利 828:1-39 記載的是大祭司的衣著, 28:40-42 則是記載一般祭司的
            衣著。
          ◎此處分段: 
               28:1-5  祭司衣袍總論 
               28:6-14  以弗得 
               28:15-30  胸牌
               28:31-35  以弗得的外袍 
               28:36-39  牌、頭巾、內袍、腰帶 
               28:40-43  祭司的衣冠 
           ◎關於「以色列人中作聖工的人」共分為三級:
             A.大祭司:
               a.最先開始擔任大祭司職份的人:亞倫 ( 28:1-2 ), 然後由他的
                 家族中為首的接續下去 ( 利 16:32-34 )。
               b.通常也被稱為祭司長( 王下 25:18 )。
             B.祭司     
               a.按照  出 40:14-16 ,凡亞倫家族中的男人都要成為祭司,除非
                 有不得已的因素(例如:身體有殘缺)。
               b.後來因為亞倫的後裔發展繁榮且祭司需求逐漸增多,所以逐漸
                 在稱呼祭司時會加上其家族的名稱,例如  結 43:19王上 2:26 。
             C.利未人
               a.通常指比祭司稍微低一階在聖幕的工作人員。主要是幫助祭司舉
                 行敬拜的禮儀( 民 3:6,8 )。
               b.凡亞倫家族後裔的男人都為祭司外,其餘利未族的男人就是屬於
                 這個職分。( 民 16:8-11 )
          1.祭司衣袍總論  28:1-539:1 
            ●「拿答」:字義是「豐富的」、「慷慨的」。
            ●「亞比戶」:字義是「他是(我)父親」。
            ●「以利亞撒」:字義是「上帝已幫助」。
            ●「以他瑪」:字義是「棕櫚岸」。
            ●「供祭司的職分」:原文是SH 3547,「以祭司的角色服事」、
                                「扮演祭司的角色」。
            ●「聖衣」:「神聖的衣服」。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許多件組成
                        的。
            ◎ 28:3 後來上帝進一步在 31:2-11 指名「比撒列」和「亞何利亞
              伯」來承擔這些工作。從 35:25-26 也可以看出受託製作的人
              需要有特別的技巧,除了男工匠之外,也有女性參與其事。 
            ●「雜色的」內袍:SH 8665,「多花式條紋的織品」、「編織品」。
            ◎ 28:4 在交待工匠職責時,聖經首次透露祭司就是亞倫和他兒子。
            ●「用」金線:SH 3947原文「拿」,可能從百姓中奉獻而得。
            ●「金線」:原文僅僅是「金」。
            ◎古代該地區發現的祭司文件都記有製作精製且裝飾華麗的祭司服裝
              ,可見這段特製祭司衣袍所言不假。
            ◎亞倫的四個兒子都是亞倫和他的妻子以利沙巴所生的。( 6:23 ) 
            ◎拿答、亞比戶很早就被上帝處罰燒死,以利(撒母耳的老師)是
              以他瑪一系,傳到亞比亞他就被所羅門罷黜 王上 2:26-27 。所羅
              門王以後之猶大王朝的祭司主要是撒督一系,是以利亞撒的後裔
               王上 2:35  代上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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