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3章1節 到 23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十一)入會、戰爭、逃奴、娼妓、借貸取利、許願、取用鄰居農作物
             23:1-25 
          1.入會的規定  23:1-8 
            ●「外腎」:SH 8212,「男性生殖器官」。
            ●「受傷」:SH 6481+SH 1795,「壓碎受傷」。
            ●「閹割」:SH 3772,「剪除」、「砍下」。
            ●「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意思是「男性生殖器官被壓
                                          碎被割除」。
            ◎「耶和華的會」:聖經中這個詞僅出現十三次,實際的意義
                              應該是指「以色列的公民」、「與上帝立
                              約百姓的一份子」。此字出現多半與敬拜
                              有關( 申 4:10  9:10  10:4  18:16 )
            ◎聖經沒有提及為何男性生殖器受傷就不能進入上帝的會。大
              多數學者認為這可能跟迦南的宗教風俗有關(某些宗教儀式
              要由被閹割者負責)。
            ●「私生子」:SH 4464,「未合法生的兒子」。聖經中僅出
                          現 申 23:2  亞 9:6 兩次。實際的意義不明,
                          有人認為是亂倫生的兒女,有人則認為是廟妓
                          生的兒女。
            ●「毘奪」:字義是「預言者」。一般認為是位於幼發拉底河邊,
                        迦基米施南方20公里左右的皮特魯 Pitru。
            ●「比珥」:字義是「焚燒」。
            ●「巴蘭」:字義是「非民的」。
            ◎ 創 19:30-38 記載亞捫人和摩押人是以色列的祖先亞伯拉罕
              的侄子羅得與其女兒亂倫所生,照說也是以色列人的近親。
            ◎神禁止亞捫人和摩押人入會的兩個原因:他們拒絕幫助在曠
              野的以色列人以及收買先知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
            ◎「巴蘭」: 23:4-5 的事情可參考 民 22:1-24:25 。
            ◎ 23:2-3 「直到第十代也不能」,意思就是「永遠不能」。
            ●「憎惡」:SH 8581,「厭惡」、「痛恨」、「視為可憎之
                        事物」。
            ●「利益」:字義是「好處」、「福樂」。
            ◎「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為條約用語,有人認為本節應
              譯為「不可與他們締結友好和平條約」。
            ◎儘管神的律例是規定摩押、亞捫人不可入會,但摩押女子路
              得卻成為君王大衛的祖先,出現在耶穌的家譜中。
            ◎「以東人」:事實上 民 20:10-21 說以東人還是敵對以色
                          列人。
            ◎此處要求以色列人不可憎惡以東人,明顯表示這是被擄以前
              的作品,因為猶大被擄時,以東人因為落井下石,被先知嚴
              厲的譴責 耶 49:7-22  結 25:12-14  賽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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