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2章22節 到 22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4.各種行淫相關規定 22:22-30 ●「姦夫」:原文是「與婦人同寢的男子」。 ●「行淫」:SH 7901,「躺下」、「睡覺」、「同寢」。 ◎ 22:22 是基本原則,如果男女侵犯了別人的婚姻,就要被一 起處死。 ●「許配」:SH 781,「訂婚」、「被許配」。 ●「強與她」:原文是「這男子抓住她」。 ●「那男子」:原文是「那與她同寢的男子」。 ●「這男子」:原文是「與她同寢的這男子」。 ●「五十舍客勒」:大約是0.56公斤。 ◎ 22:23-27 分別討論在城中與荒野發生婚外性行為的狀況, 依照環境的差異來判定女性是否自願,只處死有犯意的人, 放過被迫的人。 ◎ 出 22:16-17 記載 22:28-29 相似的規定。只是此處規定聘 禮的費用是五十舍客勒銀子,出埃及記沒提到「不可休她」。 ●「繼母」:原文是「父親的妻子」。指的可能是「繼母」、父 親另外的妻子或母親。 ◎ 利 18:7-8 20:11 也記載不可與母親和父親的妻子同房。 ◎「用衣襟遮蓋」就是結婚之意( 得 3:9 ; 結 16:8 ),故掀 開他父親的衣襟即是侵害父親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