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0章6節 到 10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祭司與利未支派的職分 10:6-910:6-9 改用第三人稱記錄,一般被放在括號中,當成是「附
            註」,描述當時的行程。
          ●「比羅比尼‧亞干」:字義是「亞干子孫之衆井」。確切位置
                                不詳,有人認為即加低斯北15公里的艾
                                伯倫(el-Birein)。
          ●「摩西拉」:字義是「枷鎖」,靠近何珥山的一個地方。
                         民 20:22-28 說亞倫死於何珥山頂。
          ●「以利亞撒」:字義是「神已經幫助」。亞倫的第三個兒子。
          ●「谷歌大」:字義是「揮斬之地」, 民 33:32-33 ,這地名的
                        音譯為「曷哈及甲」。
          ●「約巴他」:字義是「喜悅」。 民 33:33-34 。
          ◎ 10:8 所記將利未支派分出來的事情,詳細記錄在
             民 8:14-19 。
          ◎「抬耶和華的約櫃」:這應該是利未支派「哥轄族」的工作。
          ◎「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這是利未支派中
            祭司的工作。為百姓祝福可參見 民 6:23-27 。
          ●無「分」無業:SH 2506,「一份財產」、「一份土地」。等同
                          於無「業」的「業」之意義。
          ●「業」:SH 5159,「產業」、「業分」、「地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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