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5章33節 到 5章3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公會的成員想殺使徒,法利賽人迦瑪列建議公會任憑使徒,以免誤攻
          擊神。 5:33-39 
          ●「極其惱怒」:SG 1282,字義是「鋸成兩半」,喻意是「被激怒
                          」。
          ●「迦瑪列」:此人的祖父Hillel是法利賽兩大門派之一的創始人,
                        家學淵博。他也是保羅的老師,後來成為公會的領導
                        人,名字意義是「我的報償者是神」。
          ●「教法師」:SG 3547,「教導律法的人」、「律法教師」。
          ●「杜達(丟大)」:SG 2333,字義是「神賜的」,史學家約瑟夫記
                            載當非達斯為巡撫時(西元四十四年),杜達揚言
                            自己有摩西的神力,可使約但河水分開。後來被
                            非達斯派兵平定,杜達也被處斬。不過這裡講的
                            很可能是另一個叛變的首領杜達,早於「加利利
                            的猶大」,因為迦瑪列發言時大約是西元三十五
                            年。
          ●「自誇為大」:SG 3004+SG 1510+SG 5100+SG 1438,「自命
                          不凡」。
          ◎「加利利的猶大」:史學家約瑟夫記載其約在西元四年發生。
          ●「勸」:SG 3004,「說」、「告訴」。
          ◎迦瑪列舉了兩個類似耶穌的案例來說明,當領導人死亡,照理說徒
            衆就是應該四散,而現在耶穌已經死了,短暫的騷亂應該也不會延
            續很久,否則那就是出於神的。不管答案是哪一種,公會不要介入
            是最佳選擇。
          ●「不要管」:SG 868,「保持距離」、「遠離」,原文是命令型
                        態。
          ◎此處發生的事情,路加可能由保羅處聽聞,不然除了公會成員之外
            ,基督徒應該不可能知道迦瑪列怎樣左右公會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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