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4章36節 到 4章3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巴拿巴也賣了田地,參與凡物共用的生活。 4:36-37 
          ●「利未人」:SG 3019,專門在聖殿服事神的支派,律法規定不能擁有
                        田產,但這律法後來應該已經被廢止。 民 18:20  申 10:9 
                         耶 32:7 。
          ●「生在塞浦路斯」:SG 2953+SG 3588+SG 1085,「從家族看是塞浦
                              路斯人」。
          ◎「居比路(塞浦路斯)」:現今之「塞浦路斯」,地中海東北的一個
                                    海島。是地中海第三大島,資源土產都豐
                                    富,猶太移民也不少。
          ●「巴拿巴」:SG 921第一個「巴」是「兒子」的意思,「拿巴」是「
                        勸慰」、「指導」、「勸勉」的意思。
          ◎ 4:36 顯然考慮到讀者提阿非羅不懂亞蘭文,所以還為他翻譯。這顯然
            表示「巴拿巴」是個很重要的歷史人物,他的名字也值得讀者知道其原
            文意義:「勸勉之子」、「安慰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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