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8章30節 到 28章3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
(四)保羅在羅馬傳福音兩年,無人禁止。 28:30-31 ◎「兩年」:可能路加就是在保羅到羅馬兩年後完成使徒行傳,也有可能保羅簽了兩年 的租約(當時習慣的租賃時間)。也有資料顯示,原告如果在兩年內沒有出 庭作證,整個控訴就自動取消。 ●「接待」:SG 588,「歡迎」、「接納」。 ●「放膽」:SG 3326+SG 3956+SG 3954,「帶著所有的勇敢」、「用全然的膽量」。 ●「神國的道」:SG 3588+SG 932+SG 3588+SG 2316,「上帝國」、「神國」。 ●「沒有人禁止」:SG 209,「毫無妨礙」、「自由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路加沒有提及保羅上訴的結果,可能是因為到路加寫成使徒行傳之時,上訴的結果還 沒有確定。教會傳統認為保羅這次上訴結果是「無罪釋放」,但後來又被抓囚禁,結 果就被處死。 ◎整個使徒行傳的結尾提到保羅在羅馬自由的傳福音,似乎是強調基督信仰對羅馬帝國 無害,保羅這個厲害的宣教士得以在首都羅馬大力展開工作。這樣的結尾可以讓讀者 想像不久之後福音又會怎樣的蓬勃發展,即使有拒絕、有迫害,神的道仍然繼續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