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22章8節 到 22章1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重大事蹟二:聖殿中找到律法書。 22:8-20 
          ◎一般認為此處找到的律法書是指「申命記」或申命記的某一種形式
            ,因為一天中如果要被唸頌兩次,就不可能是整本摩西五經。而且
            約西亞的改革是以申命記為根據,如 23:9 與: 申 18:6-8 。
          ◎ 王下 14:5-6 記載「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照摩西的律法沒有殺死
            殺他父親的人之子」,吻合 申 24:16 的律法要求,這個記載說明
            約西亞之前一百八十年,就有申命記甚至整本律法書存在。
          1.大祭司希勒家回報找到律法書,經書記讀給約西亞王聽  22:8-10 
            ●「得了」律法書:「找到」、「發現」。
            ●「你的僕人」:原文是複數型態,與 代下 34:8 的記載說另有
                            兩個官員「邑宰瑪西雅」、「史官約亞」跟沙番
                            一起去見大祭司相符。
            ●「遞給」:「給」、「交給」、「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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