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6章3節 到 16章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國勢: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使他的兒子經火,敬拜別神 
             16:3-4 
            ●「使兒子經火」: 利 18:21  王下 23:10 可能指著把小孩燒死獻
                              給神明,不過也有學者認為這是指讓小孩經過火
                              ,以吸收火的精華,使小孩強壯的儀式。但此處
                              的「經火」, 代下 28:3 記載是「用火焚燒他
                              的兒女」,很清楚的說明是「獻子女為祭」。此
                              處的「兒子」是單數, 代下 28:3 的「兒女」
                              是複數型態。
            ●「青翠樹下」:迦南人習慣在高處與大樹下敬拜巴力。
            ●「獻祭燒香」:原文就是「宰殺並焚燒祭牲」。
            ◎ 代下 28:2-3 還記載亞哈斯「鑄造巴力的像」。此處也是聖經中
              第一次記載以色列人把兒女用火焚燒獻祭。
            ◎此處記載亞哈斯的信仰墮落狀況嚴重,很難想像一個猶大王會突
              然有焚燒兒子獻祭給其他神的作為,難怪上帝要生氣用戰爭懲罰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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