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羅比較新約職事與舊約職事,並鼓勵信徒除去內心的遮蔽,追求新約所應
許的榮光 3:7-4:6
(一)新約職事與舊約職事的比較 3:7-11
◎舊約的職事是基於「條文律法」,是叫人死、定罪的職事、短暫的、
依稀的榮光。而新約的職事是聖靈的工作,是叫人活、稱義的職事、
永久的、極大的榮光。
平行對比如下:
a.屬死的職事 ( 3:7 ) – 屬靈的職事 ( 3:8 )
b.定罪的職事 ( 3:9 ) – 稱義的職事 ( 3:9 )
c.已有的榮光 ( 3:10 ) – 極大的榮光 ( 3:10 )
d.那正被廢的 ( 3:11 ) – 這長存的 ( 3:11 )
●「有榮光」:當摩西和神說話時,從神領受律法,臉上暫時沾了神的
榮光。 出 34:29-35
●「職事」:直譯是「職分」、「服務」、「任務」。
●「從前有榮光的」:都是過去完成分詞。表示摩西事工在保羅眼裡已
經不再是神彰顯榮光的管道。
● 3:7 「漸漸退去」, 3:11 「廢掉」,都是現在分詞,有進行中的
意思。保羅承認在他那時候,舊約事工還沒有完全停止。
◎其實舊約的任務因為新約的到來而將漸漸失去作用,保羅正是承接這
新約的職分,這個職分是勝過猶太派信徒堅持的「舊約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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