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16章1節 到 16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四)亞撒晚期的失敗 16:1-10 1.亞撒王晚年反而倚靠軍力解決國家的危機。 16:1-6 ●「拉瑪」:字義是「小山丘」,位於耶路撒冷北面8公里處。 ◎「亞撒三十六年」,照 王上 16:6,8 ,巴沙在亞撒作王第二十 六年時已死亡,因此 16:1 的年代似乎是抄寫錯誤或者是計算 王國分裂後三十六年的結果。 ◎「從耶和華殿....拿出金銀」:等於是廢棄了之前對上帝的奉獻 ,有解除與上帝的盟約,去建立 與「哈達之子」的盟約之意。 ●「便哈達」:字義是「哈達(一個神明的名字)的兒子」,此人 應該是「便哈達一世」。 ◎ 16:3 聖經中沒有提及大衛王朝之前與亞蘭王立的約,有的只是 攻擊、統治的記載。因此此處亞撒的「曾與我父立約」,目前不 知道所指為何。 ●「以雲」:字義是「毀滅」、「廢墟」。 ●「亞伯瑪音」:字義是「眾水的草原」。 ●「迦巴」:字義是「山」,位於耶路撒冷東北10公里左右。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位於耶路撒冷西北13公里。 ◎這時候亞撒王很像耶羅波安,英明、有魄力,但是僅依靠自己 的強力作為與外交手段,漸漸離開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