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僕人的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即使因為行善而受苦也要忍耐。
2:18-25
●「僕人」:「家僕」、「佣人」、「奴隸」。當時羅馬居民中,大
約有百分之85到90是奴隸身份,羅馬帝國中有六千萬個
奴隸。這些人沒有公民權,沒有個人私產。此處用字與
2:16 不同,這兩個稱呼並無實質上的分別,彼得可能
只是要與前文「神的僕人」做一區隔,所以選用不同的
字。當時的教會中有很多奴隸身份的信徒。
●「敬畏的心」:可能是對著「家主」或者是對著「神」。後者比較
可能。
●「乖僻」:原意是「彎曲的」,引申為「乖戾的」、「頑固的」。
●「可誇的」:「得到美好的聲譽」。
●蒙召原是為「此」:指的應該是 2:19-20 的「因行善受苦」、「忍
受冤屈的受苦」。
◎這裡提出彼得要求信徒忍耐行善而受苦的理由,就是「耶穌已經親
自成為我們的榜樣」,所以我們可以效法他的榜樣而行。
● 2:22 引自 賽 53:9 。
●掛在「木頭」:「木頭」、「木製品」,也可以翻譯為「十字架」
,這個用詞讓人想起 申 21:22-23 的記載:犯罪
被掛在木頭上的人是受咒詛的。
●「鞭傷」:「淤青」、「傷痕」、「鞭痕」。
●「受的鞭傷....」:引自 賽 53:5 。
●「歸」到:「轉向」、「歸回」。
◎上帝不是救完信徒,給了新生命就任憑信徒自生自滅。反倒是像牧
人照顧羊群一樣,找回迷途的羊之後,還繼續照顧、引領(監督)
,使得羊不會再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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