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9章1節 到 9章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  9:1-44 
      ◎大部分學者認為此處與 尼 11 相關,不過到底那一份資料比較早,則
        有爭議。似乎較多人認為歷代志參考尼西米記,但是歷代志的時間較晚
        ,所以定居耶路撒冷名單按照當時的現況修正了。
    (一)以色列人被擄歸來  9:1-2 
          ●「以色列人」:原文是「全體以色列人」、「整個以色列人」。
          ●「按家譜計算」:SH 3187,「被列入家譜」。
          ●「以色列諸王記」:應該是一本已經佚失的著作,曾出現於
                               代下 16:11  20:34  25:26  27:7  33:18 
          ●先「從巴比倫回來」:原文並沒有這些字。雖然實際的意義的確是
                                如此。 9:2 一開始是「首先住在自己地業、
                                自己城邑中的」。
          ●「地業」:SH 272,「繼承而得的產業」、「土地」、「財產」。
          ●「尼提寧」:根據 書 9:3-27 記載,為基遍人的後裔。是被當成
                        殿役,在聖殿中工做雜務的外國人。一般認為尼提寧
                        受利未人管轄。
          ●尼提寧「的首領」:原文並無「的首領」。
          ◎「尼提寧」是聖殿的苦役,這些人回來,應該也是擔任苦役的工作
            ,但居然有人願意回來承擔這些工作,真是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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