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23章2節 到 23章2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大衛數點三十歲以外的利未人,分派事工。  23:2-24 
            ◎依據 民 4:3,22,30 的記載,利未人應該是30歲以上才可以數點
              來辦理會幕相關的事情。 民 8:24-25 則說利未人是25歲到50歲
              辦理會幕相關的工作。此處可能因為人手不足,所以20歲以上的
              利未人都被數點徵召了 23:24,27 。
            ◎ 23:4-5 說明了利未人的工作:「管理耶和華殿的事」、「作官
              長和士師」、「守門」、「用大衛所做的樂器頌讚耶和華」。
            ●「拉但」:字義是「整理就序」。
            ●「示每」:字義是「著名的」。 
            ●「耶歇」:字義是「上帝活著」。
            ●「細坦」:字義是「橄欖」。
            ●「約珥」:字義是「耶和華是神」。
            ●「示羅密」:字義是「和平的」。
            ●「哈薛」:字義是「神的顯示」。
            ●「哈蘭」:字義是「登山者」。
            ●「雅哈」:字義是「他要搶奪」。
            ●「細拿」:字義是「飽足的」。 23:11 作「細撒」。
            ●「耶烏施」:字義是「他急忙去協助」。
            ●「比利亞」:字義是「在邪惡裡」。
            ●「細撒」:字義是「豐富」。 23:10 作「細拿」。
            ●「暗蘭」:字義是「高貴的人」。 
            ●「以斯哈」:字義是「光亮的油」。
            ●「希伯倫」:字義是「聯合」。與「希伯崙」同字。
            ●「烏薛」:字義是「神是我的力量」。
            ●「分出來」:原文是「永遠分別出來」。
            ●「好分別至聖的物」:「使至聖之物分別為聖」。此處的意義
                                  應該是把祭司當成是「至聖之物」,與
                                  其他人分別出來。
            ●「革舜」:字義是「異族人」。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
            ●「細布業」:字義是「神的俘虜」。 24:20  25:20 用「書巴
                          業」,是同一個人的不同拼法。
            ●「利哈比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擴增」。
            ●「以斯哈」:字義是「光亮的油」或「新油」。
            ●「耶利雅」:字義是「耶和華所教導的」。
            ●「亞瑪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說」或「耶和華已經應許」。
            ●「雅哈悉」:字義是「神看見」。
            ●「耶加面」:字義是「讓這民興起」。
            ●「米迦」:字義是「誰像神」。
            ●「耶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會借予」。與 7:3 「伊示雅」同
                          字,但不同人。
            ●「抹利」:字義是「生病的」。
            ●「母示」:字義是「柔順的」。
            ●「以利亞撒」:字義是「神已經幫助」。
            ●「基士」:字義是「彎曲的」。
            ●「末力」:字義是「生病的」。原文同「抹利」。
            ●「以得」:字義是「羊群」。
            ●「耶利摩」:字義是「他是至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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