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14章1節 到 14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Tùi chit章開始一直到第十九章,lóng是記載有關將約旦河西岸土地分配給其他九個半支族ê事。In分配土地ê方式是用抽籤為憑,chit種抽籤通常是用「烏陵」kah「土明」來明白上帝ê旨意,並且有祭司以利亞撒kah約書亞做證,然後由各支族各家ê眾領袖協助chit項分配ê工作。傳統ê講法,其一是認為利未kah約瑟支族lóng有分配,另外一種看法是將利未族排除,並且由瑪拿西kah以法蓮代表約瑟支族,án-ne mā是代表伊加得tio̍h一份產業,而利未支族則無「永久ê產業」(參考民數記十八:21—24),不過這族ê人分散tī各支族中,in有家己ê城邑thang供牧放家己ê cheng-seⁿ,kah安置家己ê財物(參考第廿一章)。

Chit段經文ē-sái講是簡介分配土地ê事,而且特別是有關分配約旦河西岸ê土地。

第1到2節,chia提起分配土地ê工作是由約書亞,kah祭司以利亞撒代表,然後由各支族ê領袖參與分配。Á分配是用抽籤ê方式來進行。

第3到5節,因為約旦河東岸早tī pôaⁿ過約旦河進入西岸迦南地chìn前,就已經分配給呂便、迦得,kah瑪拿西ê半個支族,chit-má ài beh進行分配給chhun落來ê九個半支族。M̄-koh chia mā特別指出利未族m̄免分配土地,m̄-koh tī每一個支派中,會指定hō͘利未人khiā起ê城市,in mā有田野thang當做牧放牛羊ê所在,而chiah-ê lóng是早tī上帝命令摩西ê時chūn,就已經確定了,chit-má in照上帝ê命令做tāi-chì,mā teh表示in一定tio̍h óa靠上帝ê話、命令,因為in就是án-ne chiah ē-tàng進入迦南應允之地ê。若是無照上帝ê指示做tāi-chì,in早tī曠野漂流時代,就死tī he艱困ê環境中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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