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13章8節 到 13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這是記載早先已經確定beh kā約旦河東岸分配給呂便、迦得,以及瑪拿西ê半個支族(參考民數記第三十二章)。真可惜ê是後來mā因地理環境ê影響,呂便ê kiáⁿ孫tī大衛王朝ê時代差不多lóng被迦得ê kiáⁿ孫所同化,每pái提起約旦河東岸ê事,只提起迦得,而無koh提起呂便了(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三:7;撒母耳記下廿四:5)。真可能ná親像士師記ê作者所提起ê,in kah外族人通婚,mā因為有河為界,kah本族人ê來往跟tòe日子而遠離。

第8節,是關係呂便、迦得,kah瑪拿西半個支族因為摩西已經分配好勢,所以無任何問題。

第9到13節,講述chit兩個半支族tī東岸所分配到ê土地。

第14節,利未支族並無分配到土地,特別提醒in ê需要lóng tùi獻祭ê物件中得ti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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