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章15節 到 3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Tùi第15節開始到第五章12節,使徒保羅Tī chit段經文中,kā律法kah上帝tī耶穌裡ê救恩,兩個之間ê差別作了明顯ê譬喻kah說明。使徒保羅真用心向加拉太教會ê信徒解釋真正福音是tī耶穌ê救恩,m̄是tī摩西ê律法。伊mā用真嚴厲ê語氣譴責hi̍t 所在區ê信徒ná會是hiah-ni̍h「輕易」就相信猶太人所堅持摩西律法ē-tàng帶來得救之道?這mā是hō͘伊既艱苦心koh受氣ê原因。

第15到18節,使徒保羅引用契約來說明,上帝kah亞伯拉罕立約,其實hit-ê約是teh表明上帝ê應允,而且上帝一直堅持守tiâu hit-ê約。Tī上帝kah亞伯拉罕立約ê時,並無摩西律法出現,有chit-ê律法是出埃及了後發生ê。因為án-ne,亞伯拉罕hō͘ 上帝看做義人,並m̄是因為伊有遵守甚麼律法,完全是上帝恩典。因為伊聽從上帝ê旨意。

第19到20節,tī chia使徒保羅說明律法ê功用,就是hō͘人知影家己犯甚麼罪。伊特別說明律法需要有人來宣告,m̄-koh救恩tùi上帝直接臨到人ê性命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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