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8章1節 到 8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8.第八章:
這章是在說明一個信耶穌的人,怎樣得到永恆的生命。在這一章,使徒保羅主要在說明一個真的以耶穌為他生命中心的人,沒有任何力量能夠將他和上帝之間的關係,給切斷,原因只有一點:因為有耶穌。使徒保羅在這一章中,他用「屬於聖靈」和「屬於本性」這樣的詞句來作為區隔「信」耶穌與「不信」耶穌之間的差別。在這章,使徒保羅繼續在說明一個活在耶穌裡的人,和活在法律之下的人之間的差異。

9.第八章1至17節:
這段經文使徒保羅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當人無法自拔的時候,上帝的聖靈卻是人倚靠的力量來源。聖經是上帝做工的力量,也是上帝顯示給人邁向永生之道的力量。使徒保羅強調:聖靈是使我們與耶穌結連在一起的力量。相對的,人的本性則是要使人從與耶穌結連的環節上脫離。因此,他認為聖靈和人的本性是相對的,甚至是敵對的。他特別提到信耶穌為生命之主的人,將會有很大的福氣,就是上帝的聖靈將會和這人同在,使他擁有新的生命。而聖靈,是上帝改造人心的力量。
再者,使徒保羅用父親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來形容基督徒就像是上帝的兒女一樣。這種觀念其實是從以色列民族在信仰上的認知延伸而來的。以色列人民一直自認為是上帝的兒女,上帝就是他們的父親(參考出埃及記四:22)

第1節,使徒保羅一開始就斬釘截鐵地說活在耶穌裡的人,不會被定罪。因為在耶穌裡的人,已經向罪宣告死亡,是和耶穌一起同釘十字架了。耶穌的十字架最大功勞,就是使人從罪的奴隸中得到釋放。

第2至4節,使徒保羅強調,一個人能跟耶穌聯合在一起,並不是人自己有這樣的能力,而是因為「聖靈的法則」所帶來的結果。聖靈能把人從罪惡中「釋放」出來,使人和耶穌連結在一起。他說摩西法律所不能成就的事,上帝親自差遣他的兒子耶穌來成就這件事,就是使人從罪的當中脫離出來。

第5至8節,使徒保羅更清楚表明聖靈和人的本性之間最大的差別,乃是聖靈使人得到生命,而人的本性則是帶人進入死亡(第6節)。第8節說「順服本性的人不能得到上帝的喜歡」,意思就像第十四章17至18 節說的:「上帝的主權不在於飲食,而在於聖靈所賜的公正、和平、喜樂。這樣事奉基督的人必定得到上帝的歡喜和人的讚許。」這裡的「公正、和平、喜樂」,也是聖經的中心信息,信耶穌的人會在生活上顯示出這種力量,而這種力量不是從法律學習到的,而是來自聖靈的引導。

第9至10節,這短短三節中,使徒保羅提到信耶穌為生命之主的人,將會有很大的福氣,就是上帝的聖靈將會和這人同在,使他擁有新的生命。在猶太人看來,一個人的生命如果沒有「上帝的靈」同在,這個人的生命就算是「死」的,因為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就是因為「上帝的靈」吹進了人的裡面(參考創世記二:7)。因此,當一個人「死」的時候,就是表示這個人的生命已經沒有了上帝的靈在他的身體裡面。第10節的「上帝的靈要使你們活」,這句話可參考羅馬書第八章2節,使徒保羅說這是因為人順服「聖靈的法則」的緣故。當人順服「聖靈法則」時,就是新的生命開始,等於是「新造的人」(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

第11節,使徒保羅很清楚在表達一個基本信念:與耶穌相連結的人,就會和耶穌一同死,也一同復活(參考羅馬書六:8),這點可說是他寫羅馬書的基本思想架構,也可說是使徒保羅整個思想的主軸。

第12至13節,這裡所說的「負債」,且強調不是「欠本性的債」,因為「本性」是指肉體。這樣,使徒保羅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若在耶穌裡,人的生命(心靈)從原本是罪的奴隸中被贖回,現在是屬於上帝的了。因此,人只有倚靠聖靈的力量,才能抵擋罪的誘惑。

第14至16節,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上帝所賜的靈,是要使人「有上帝兒女的名份」,這樣,一個信耶穌的人,就如同被上帝用高價贖回來的一樣,贖回的方式是耶穌死在十字架,使信的人有了新的身份,從過去作罪的子女,換成領有「新的身份」的人。這「新的身份」就是在上帝的靈的導引之下得到的。

第17節,這節可說是整本羅馬書的中心思想之一。這裡提到一個領有新的身份之兒女,也就是基督徒,就是一個和耶穌完全連結的生命。因此,不僅與耶穌同受苦難,也要分享基督復活的喜悅和福氣(參考羅馬書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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