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6章1節 到 6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第六章:
羅馬書從第一章18節開始到第三章20節,是談到有關人犯罪,導致與上帝之間出現隔閡。然後從第三章21節起,直到第四章25節,都是在談一個人之所以能夠和上帝重新和好,是因為耶穌十字架救贖的緣故。接著在第五章說我們是因為信耶穌而獲得上帝拯救的恩典,這恩典是來自上帝白白的賞賜,並不是人的努力或功勞換取到的。

羅馬書的第六章到第八章39節,是使徒保羅在解釋一個信耶穌的信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和認知。在這段長達三章篇幅的經文中,他在第六章細說人如何從罪的奴役中脫離,得到生命的真自由。然後第七章他再解釋怎樣從法律的詛咒下得到真的自由,同時,他也將自己的心靈作了一個徹底告白,讓我們知道人有多軟弱。接著在第八章,他說到怎樣在聖靈的帶領下,成為一個有真實生命的人。

使徒保羅在第六章談到一個生命有基督同在的人,是有復活生命的人,他說這種人就是脫離罪惡的人。使徒保羅真正的用意,是要指出當人透過法律,知道所犯的罪多麼重,就會想到上帝賞賜的恩典,且是白白得來時,就更應該要知道謙卑,且會用感恩的心來領受,這樣才是正確的態度。

2.第六章1至14節: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一再強調一個信耶穌的人,等於和耶穌的生命相連結,不但和耶穌同死,也將和耶穌同復活(參考第8節)。使徒保羅強調:信仰,是生命的連結。若是將信仰和生命分離,那樣的信仰就如同穿衣服一樣,隨時可更換。但若是將信仰和生命連結在一起,那就等於人的身體和靈魂一樣,是不可分割的。因此,這段經文的主題就是在與耶穌「合而為一」的基督徒。一個真正信靠耶穌的人,不再是原來的自己,而是生命中有耶穌的形象,和耶穌緊密結合在一起的人,他與耶穌一起同釘十字架,也一起復活。這樣的人會拒絕作罪惡的奴隸,因為他已經將自己獻給上帝了。這也是使徒保羅所常用的:成為「新造的人」(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二:15、四:17—24)。

第1至4節,從第1節就可看到有人確實是誤解,或是說故意扭曲使徒保羅所說的上帝在耶穌裡拯救恩典之意義。原因是在第五章20節所提到的「罪越增多,上帝的恩典也更加豐富」這句話。這也從第三章8節他也曾提起這樣的問題。使徒保羅很清楚表明,罪,使人的生命死亡。死了的人怎能繼續犯罪?不可能的事。他說,一個真正和耶穌連結的人,就是跟耶穌同死在十字架上,但卻因為耶穌的復活,也跟著一起復活,這種復活就是過著新的生活樣式。

第5至10節,這段經文一再強調和耶穌「合而為一」的重要性,表明的是一個人若真的信耶穌是生命的救主,這個人就是和耶穌沒有分離的人,他必定在信仰上很清楚,是與耶穌同死,也會和耶穌同復活。這樣的人,就是脫離了死亡威脅的人。是個沒有死的人,而現在活著,是「為上帝而活」。使徒保羅這樣的說法在加拉太書第二章20節也出現,他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

第11節,使徒保羅強調一個和耶穌連結的人,就必須將自己當作是已經是死了的人一樣,是過去在罪惡中的人已經死去了,現在活著的我,是因為有上帝在耶穌裡的救恩而活。他一再用「為上帝而活」,這句也可以說成「在上帝裡面活着」,因為上帝就是行偉大神蹟者,祂使死而埋葬的耶穌,復活過來。復活,就是永恆的生命。因此,當一個人和耶穌「合而為一」之後,藉著耶穌的復活,信的人,也就跟著耶穌復活起來,這就是在上帝裡面活着。因此可以這樣了解,一個信耶穌的人,就是時刻會想到上帝就在他生命中,就如同使徒保羅最喜歡說的,是有耶穌活在他的生命裡。

第12至14節,這三節經文可說為前面的經文作了個總結。使徒保羅要釐清一個重要的觀念,並不是說一個信耶穌的人已經脫離了罪,就以為從此不會再有罪的問題出現。就像前面已經述說過的,脫離罪的束縛,是離開了罪的主宰,但卻從此成為罪的敵對者。因此,需要經常與罪對抗。他說一個信耶穌的人,是不再作「邪惡的工具」,而是成為「公義的器皿」。這是相對的句子,「工具」和「器皿」都是指「武器」的意思。使徒保羅甚至說要穿上帝所賜的「全副武裝」,為的是要對付罪惡的誘惑(參考以弗所書六:10—13)。注意這處聖經所說的「公義」,指的就是「規範」,也就是屬於上帝教訓的準則。上帝的「規範」包含了憐憫、寬恕、慈愛、公正。「公義」包括了基督徒應該有的最基本之倫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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