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6章15節 到 6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六章15至23節:
第六章的中心思想,是架構在第14節所說的,信耶穌的人將從此不再生活「在法律之下,而是在上帝恩典下」,這句話說明了生命的轉變,特別是在整個生命倚靠的基礎上,有了完全相反的支柱。
法律,是人訂來維護生活規範的,而恩典是上帝的拯救,會使人有心存感恩的態度來作為行為準則,對人產生出來的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但可以理解使徒保羅之所以會用這麼長的篇幅一再論述,是因為有人回應使徒保羅說,認為只要信耶穌,一切就都沒關係了。使徒保羅要強調真正信耶穌的人,是會用感恩的心來改變生命態度。再者,他強調耶穌就是上帝拯救的恩典,並不是用人的力量或任何代價可換取得到。也就是上帝恩典並不是商場上的物品,唯有以謙虛、感恩的心領受,才會對人的生命產生意義。

在這段經文裡,有兩個很大的特色,其一是幾乎每節都是「相對句」的型態;例如:
(1)第15節:不在法律之下vs.在上帝恩典之下。
(2)第16節:作罪的奴僕,結果就是死vs.順服上帝,就得以成為義人。
(3)第17節:你們曾經vs.現在你們。
(4)第18節:從罪中被釋放vs.成為義的奴僕。
(5)第19節:從前放縱、為非作歹、作罪的奴僕vs.現在要奉獻自己、作義的奴僕、成為聖潔的器皿。
(6)第20至22節:從前作罪的奴僕vs.現在作上帝的奴僕。
(7)第23節:罪的代價是死亡vs.在主耶穌基督裡得永恆生命。

第個特色,是用「奴僕」這個詞多達九次,且都是以對照句的方式出現,就是從「罪的奴僕」到「上帝的奴僕」,使徒保羅用這種詞在表明一個人生命的轉變,且是完全的轉變。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所說的,一個人生命的改變,從壞轉換到好;從惡變成善;從死亡到獲得新生命;從失落到得到(參考路加福音十五:7、10、24、32)。明白這信息之後,對基督教信仰就是有透徹的瞭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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