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6章9節 到 6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5.第六章9至17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揭開第五個印和第六個印呈現的景象。這兩個印都將焦點放在天上,與前面四個印的背景放在地上人間不同。在第五章8節記載二十四個長老都拿著「盛滿著香的金爐;這香就是信徒們的禱告」呈獻到上帝面前。代表的是信徒們為受難者禱告的聲音,也是在祈求上帝為這些受難者伸冤的聲音。

第9節,這是揭開「第五個印」。這節可參考第一章2節、9節。

作者在這裡說看見有人為了傳福音,為福音作見證,結果「被殺」,這些人的「靈魂」,正在「祭壇」下。表示這些人為了傳揚上帝的道、忠心作證而被殺,他們的靈魂就會在祭壇的腳下,就如同牲祭的血傾倒在祭壇下一樣。

「靈魂」,這是指「生命」的意思。「為傳揚上帝的道、忠心作證而被殺」,這說出在尼祿與多米田時代,基督徒受難的情況相當嚴重。

第10節,這裡特別提到「信實」一詞,表示這是含有「約」的意思。另一方面,信實也是在表示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的審判和統治都是公義的(參考申命記三十二:4,撒母耳記上廿六:23,詩篇九十八:9、一一一:7—8,以賽亞書十六:5,撒迦利亞書八:8)。

第11節,這些因為傳揚上帝的道而受難者,都得到一件「白袍」(參考三:5),表示雖然他們在迫害者而言是「消失」、「死亡」,但在上帝的眼中,他們卻是永恆地活著,因為他們將成為「天國的子民」(參考馬太福音五:10)。要注意的是,這「白袍」並不是人自己可以決定給誰,而是上帝親自賞賜。所有領受到「白袍」的人都奉命等待到所有「數目湊滿了的時候」,這也說明了上帝有自己的計畫與時間表,時間一到,上帝的審判很自然地就會來到。

6.第六章12至17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第六個印被揭開後,上帝開始進行祂嚴厲的懲罰行動。所描述的內容有許多舊約先知文獻都曾提過的,包括有地震(參考哈該書二:6);太陽與月亮都變色(參考以西結書三十二:7,約珥書二:31);星辰墜落,以及天空像書卷被捲起來(參考以賽亞書三十四:4)等。這些景象都在說明上帝審判來臨時,人生存的機會幾乎等於零,沒有任何一個人可能生存下去,只有上帝所揀選的子民才能免於災難的威脅(參考詩篇一○二:25—28)。

第12至14節,這是掀開「第六個印」,也是上帝審判來臨時的景象。聖經中,用天地變色、宇宙景觀變樣的方式,來描述上帝在極大的烈怒之下,進行祂對背逆者的審判。

這裡提到除了「大地震動」之外,還有更恐怖的就是日月星辰都改變。在先知文獻中,一再提起這種現象(參考以賽亞書十三:11—13、三十四:4,耶利米書四:23—26,以西結書三十八:19,阿摩司書八:8—9,約珥書二:10,那鴻書一:5)。而耶穌基督在他的教導中也曾採用先知文獻所提供的資料(參考馬太福音廿四:29,馬可福音十三:24—25,路加福音廿一:11、25),當作教導民眾的材料。甚至福音書的作者在描述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是正午的時刻,但是陽光消失,「黑暗籠罩大地」(參考馬太福音廿七:45)。但啟示錄所描述的景象更特別,就是除了大地震動、日月星辰變化,還有就是「地上的山嶺和海島」也會跟著移動。

第15節,這節描述從「君王、統治者、將領」等到「奴隸和自由人」等,換句話說就是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內,在末日審判的日子來臨時,所有的人都必須接受審判,沒有人擁有特權可免於審判(參考希伯來書四:13)。這裡說大家都想要去「躲在山洞和巖穴裡」,正好說出人類犯罪後想逃避的本能反應(參考創世記三:8,以賽亞書二:10、19—21),以為這樣可以逃避上帝的審判。

第16至17節,這兩節可參考何西阿書第十章8節,和路加福音第廿三章30節。

說明當人犯罪後,最懼怕的就是看到上帝的顯現,因為知道那將無法遮掩所犯的一切罪行。人呼喊「山嶺和巖石」來「倒在」他們的身上,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上帝的眼睛。但啟示錄作者說那是沒有用的,因為所有的人都必須赤裸裸地面對上帝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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