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2章33節 到 12章3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5.第十二章33至37節:
耶穌用當時流行的俗語,清楚地表達出善與惡之間的差別,他指出法利賽人在信仰上的基本認知有問題,才會如此。

第34節可比較馬太福音第三章7節,施洗約翰曾稱呼那些想要接受他洗禮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為「毒蛇」。蛇,在創世記第三章1節被當作是最狡猾的受造物,也是誘惑人犯罪的力量。毒蛇,則表示更厲害。

第35節可以對照第33節看。一個人是否善良,可以從他外在的行為舉止看出來。因為外在行為跟內心的意念相配合。

第36至37節,講話也會列入審判的證據。換句話說,說話不誠實,也等於是害人,甚至會誘惑人離棄上帝。在審判的日子來臨時,大家都要向上帝交帳,且是會赤裸裸地呈現在上帝面前,沒有任何可隱藏的空間(考希伯來書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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