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2章22節 到 12章3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第十二章22至32節:
耶穌有一般人無法明白的力量,路加福音作者說,那是因為「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治好病人」(參考路加福音五:17)。當福音書作者用「被鬼附身」,這句話緊接著某一種疾病時,主要是在形容這個人的病已經嚴重到超越了當時的醫療能力。因此,當人把既瞎又啞的病人帶來尋求耶穌的醫治時,在一般人看來,那是不可能得到醫治的,但耶穌卻治好這個病人。

第23節的「群眾都很驚奇」,這是福音書經常出現的詞句,形容耶穌有非常大的能力,能夠治好各種疑難雜症(參考八:27、九:8、33、十五:31、廿一:20)。

「大衛之子」,在第一章1節的開場白就已經提起過,是在形容耶穌就是上帝差派到世上的拯救者(參考以賽亞書十一:1、11)。

第24至32節,描述耶穌因為受到群眾稱讚,也有人認為耶穌可能就是他們等待甚久的「大衛之子」,因而引起當時猶太人社會有影響力的法利賽人大為不滿。他們想到要消滅群眾對耶穌的期盼,而把耶穌形容是被鬼王別西卜附身的。意思是指耶穌身上的能力並不是來自上帝,而是被鬼附身,且是被鬼王所附身,才有能力趕走許多鬼。

第25至26節,耶穌說了個簡短的比喻。在這之前,作者先說耶穌知道這些法利賽人心中在想甚麼,福音書作者用這種筆法是在隱喻:耶穌和上帝一樣,能知道人內心的意念(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耶利米書十七:10)。

耶穌比喻是以法利賽人用「鬼王」這名號,耶穌回應是:如果此言當真,那麼鬼也有它的國度的組織系統。鬼王必定會為了維護組織的秩序,而不會自己先破壞了組織。

第27節,這節看到法利賽人的子弟也趕鬼。如果他們也教導子弟趕鬼,那麼他們的能力豈不是比鬼王還要大。但耶穌趕鬼並不像法利賽人需要念類似用咒語的方式,他只用簡單一句話就能將鬼趕離人的身上,也因為這樣才震驚了當時的猶太人(參考馬可福音一:23—28)。因為上帝的靈與耶穌同在,也藉著這種方式讓民眾看見上帝來到人間(第28 節)。

第29節,這裡用「武士」代表著鬼,「財物」表示鬼所控制的對象。

第30節,信仰沒有所謂中間、灰色地帶,那是生命的抉擇,必須明確。

第31至32節,褻瀆聖靈,是指明明知道實況,卻故意用污衊的方式表示。耶穌指責些法利賽人明明知道他的力量乃是來自上帝的靈,但這些法利賽人卻故意說耶穌是被鬼王別西卜附身,這是污穢聖靈的神聖,是不可原諒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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