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3章1節 到 23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06. 廿三:1—12節,宗教的問題,羅馬政府向來給予猶太人有很大的自主權,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們也知道,如果用「宗教」的理由控告耶穌,羅馬政府可以不理會他 們。因此,他們早就設計好要用「政治性」的理由控告耶穌,從他們設計提出「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不是違背我們的法律」這問題,就已經知道他們要的是「政治 上的理由」。如今他們將耶穌押送到彼拉多面前,控告的理由就是這麼政治化──煽動人民,反對向皇上納稅。他們一再強調耶穌是到處煽動人民呢。但是,如果耶 穌真的煽動人民,拒絕繳稅,羅馬政府早就會知道,因為從稅收是否正常就可以看出,顯然並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因此,當他們用這理由控告耶穌時,彼拉多用 「查不出這個人有甚麼罪狀」回答他們。

a. 第6至12節是路加福音特有的資料;在第九章9節,作者曾作了一次伏筆,說希律「一直想見耶穌」,現在有了機會,他看到了耶穌,但是,並不真正的想認識耶 穌,他就跟一般猶太人一樣,喜歡看「神蹟」而已。也許他也和一般猶太人相同,都把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當作「變魔術」般看熱鬧的態度吧。再者,希律並不是真 的想看耶穌,他還曾經想過要殺耶穌(路加福音十三:31)。

b. 第12節是重點,原本交惡的彼拉多和希律由於審問耶穌的緣故,從此修好了。這就如同法利賽人為了要除掉耶穌,不惜自己的立場而去跟希律黨人勾結設計耶穌一樣(馬可福音三:6、十二: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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