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7章11節 到 7章2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七章11至21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平安祭」的內容,在第三章已有詳細記載。「平安祭」最主要的意義在表達感謝和讚美上帝的恩典。第三章記載的是關於獻祭牲物品,在這裡則是獻上「無酵餅」,包括用橄欖油調和抹過的厚餅、薄餅和餅。最特別的地方是,也可「獻上一些有酵的餅」(第13節)。再者,這段經文也詳細規範獻祭行為上的「潔淨」和「不潔淨」的範圍。

第11至14節,是有關獻感恩的平安祭條例。這裡規定除了獻上牲祭外,還要獻上「無酵的餅」。比較特別的地方,是除了無酵餅,也要獻上「有酵的餅」。

第15節,說牲祭的肉必須當天吃完,不可留到隔天。

第16至21節,是關於獻還願的平安祭或是自願祭,這種祭的肉,可以留到隔天才吃完。但不可以留到第三天,必須燒毀。原因是在獻祭的第三天,如果還有未吃完的祭物,恐怕已經腐壞,祭司吃了身體反而變成不潔淨。為了強化執行這個規定,甚至可將違反者驅逐(嚴重者甚至可以『褻瀆上帝』的罪名判處死刑)。這是相當嚴厲的規律,很少人會故意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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