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章22節 到 4章2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15.第四章22至26節: 這段經文是談及「長官無意中犯了罪,違反了上主——他的上帝的禁令」,要獻上的贖罪祭,是一頭沒有殘缺的公山羊。 第22至23節,獻任何的牲祭,都是要選用沒有殘缺的牛或是羊等,在這裡也不例外。 第24節,就像其他獻牲祭的規定一樣,祭司要把手放在牲畜的頭上,然後宰殺這頭牲祭。 第25至26節,祭司要用指頭蘸這頭公山羊的血抹在獻燒化祭的祭壇上四個凸起的角,然後把剩餘的血倒在祭壇的基座處。其餘獻祭的條例都跟獻贖罪祭相同。 |